【背景链接】
热点1: 凤凰古城收费风波
4月10日起,进入湖南凤凰古城风景名胜区的游客,不论是否参观古城内的景点,都收取148元门票费,这是凤凰古城“大门票”的规定。原本凤凰古城里面是免费自由行,古城9个景点收取门票,票价总和是148元,南华山神凤文化景区的票价是108元,共计256元。凤凰县副县长蔡龙解释,“(通票)较原来的256元下降108元,旅客花更少的钱可以浏览更多的景区点。”
热点2:不识庐山门票真面目
有媒体和网友称,逛遍庐山所有景点需花近1800元。对此,九江市和庐山有关部门回应称,一些媒体的核算方式不准确,庐山风景区内所有门票费用共515元。此回应更是引发质疑不断,专家认为,500多元的票价依然偏贵,建议庐山通过多种举措,使核心景区内早日实行一票制。
【时评分析】
“依法治国”不是空喊口号,而是体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宪法和法律是我们治理国家的依据和守则,因此法律的制定与出台就成为了建设法治国家的前提。当然,我们所依据的法律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问题的“出现——解决”这一过程不断得到完善与补充的。也就是说一部法律的出台或者修订完善是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紧密相关的。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国旅游业的高速发展,我国旅*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行业规模不断扩大、从业人员不断增加、经营体制不断创新、经营环境不断改善,旅游业已经成为我国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渠道的重要的服务行业之一。但总的来说,我国旅游业仍处于一种低消费、大众化、低水平的状况,旅游产品单一、结构不均衡;旅游投资过于重视经济效益、轻视社会效益,文物和生态保护严重滞后于旅游开发;旅游市场粗放式经营、疏于管理、信用体系不健全等等。如果不能及时重视并协调解决这些共性问题,不仅将会制约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还将有碍地方投资环境的改善。
解决当前旅游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突出问题的主要着力点在于,首先要从法律层面上进行规范和约束,其次还要增强政府的主导力,全面发挥各级政府的协调、指导和监管职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执法。具体可采取的措施如下:
第一,高起点进行旅游景区的整体规划和开发利用。如对文化古迹类景区实行严格的保护性开发措施,对自然风景类景区应实行有节度的交替性开放措施等。
第二,加大旅游产品创新和旅游业与文化、科技融合的力度。通过科技的支撑和文化的渗透,结合市场需求持续加大旅游产品创新力度,加强旅游业与历史文化、地域文化和行业文化的融合,增强旅游业的现代性和大众感染力。
第三,健全旅游评定和评估制度。评定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旅游业相关产业的发展和服务业的标准化、规范化,分类开展旅游景区评定,确保旅游性价比始终处于相对合理的区间范围内。
第四,构筑全国统一的旅游诚信体系。要建立旅游诚信信息查询和反馈体系,实行旅游消费明码标价,确保旅游购物质量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