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天门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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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天门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安排


  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纪委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20名,限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复员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优先。


  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


  5、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6、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行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_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_毒、piao娼、赌_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相关要求


  实行现场报名:2023年10月16日起接受报名(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额满为止。地址:天门市公安局西附楼一楼信访大厅(天门市陆羽大道西69号)。报名人员需现场提交《天门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正反打印,贴登记照),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上需本人签名(原件核验后当场交还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张规格)。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持有其他相关资质证件的需出示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报名人员务必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六、体检


  1、体能测评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同时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考生自理。


  3、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4、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生成绩,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体能测评的人员中产生。


  七、考察


  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过程中,考生需提交考察政审表及相关材料,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而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体能测评的人员中产生。


  八、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的,经调查属实,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如与其他单位具有劳动人事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被聘用人员主动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在报考、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环节中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在招聘过程中,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切勿相信以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


  咨询电话:0728-536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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