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2017年吉林省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7年吉林省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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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工作需要,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为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制员额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局计划招聘编制员额工作人员18名,主要从事业务的辅助工作。其中医疗保险业务辅助岗位16名,计算机设备维护辅助岗位2名。编制员额工作人员均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人员的具体条件落实具体岗位,薪酬待遇按照我市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吉林省户籍,性别不限;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10日至1999年4月10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4月10日为准;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计算机设备维护辅助岗位要求计算机类专业;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含在读非2017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018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考生不视为2017年毕业生)。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报名表》(见附件)。报考人员持《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报名,在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点击下载>>> 2017年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制员额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报名地点:吉林市昌邑区解放北路人才大厦东门三楼(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3日(工作时间:8:30—16:30)


  五、缴费及收费标准


  报名与缴费同时进行,缴费后概不退费,所收费用用于各项考试支出。缴费后,方视为完成全部报名程序。


  收费标准:笔试60元/人(其中包含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面试80元/人。


  六、考试方式及安排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均不设开考比例和及格线。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2.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通用基础知识和医疗保险业务基础知识一张卷,其中通用基础知识分值为40分,医疗保险业务基础知识分值为60分。


  3.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在1:3比例范围内,如笔试成绩相同,以医疗保险业务基础知识高者进入面试;如医疗保险业务基础知识亦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5.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计入总成绩。


  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亦相同,需进行面试加试确定体检人选。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有权要求考生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补充报名材料,否则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共同考察。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成绩在6个月内效(有效期: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10月10日),若在6个月内自动放弃岗位聘用的,按照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经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后,办理相关手续。


  十、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考试成绩、拟聘人选名单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发布,请注意查询。


  十一、业务及监督电话


  考生如遇有与本次招聘有关事项的问题,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进行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0432—62049312


  政策咨询电话:0432—62049302


  监督举报电话:0432—62048897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2017年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制员额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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