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2017年专项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
全国重点高校(原“985”、“211”学校)、海外知名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三、待遇
(一)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含试用期)三年内,除正常工资待遇外,具有本科学历的,给予每人每月800元的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补贴。
(二)聘用人员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完成一个聘期以上任务且考核合格的,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择优选调到党政机关担任相应领导职务。
(三)其他待遇见附件2《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1.受到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包括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打印准考证,网上资格初审。具体报名请登录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www.ez12333.cn/index.aspx)。
2.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14:30至5月20日12:00。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5月16日8:00至5月20日18:00。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7年5月26日8:00至5月28日8:30。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8日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开考确认
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开考比例。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原始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等。
笔试成绩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公示。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人数未达1:2的,根据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若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1)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4)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执、从)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或其他相关材料。
(5)凡与招聘简章规定报考条件不一致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再根据笔试成绩依序递补。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考试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笔试和面试原始分值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研究生的面试成绩计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1.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经考察确定的合格人员,若本人提出退出,由此形成的空缺可依次递补。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实施。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就业协议书》),合同约定服务期不少于3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虚假证件和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报考学历以取得“985”、“211”高校学历(学位)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3.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5.咨询电话:0711-3358455;
6.招聘过程公示公告信息请关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
原标题: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2017年专项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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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专项招聘岗位表
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实施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