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取方式为网上预报名和线上审核确认两个阶段。
(二)网上预报名
考生本人于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2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原中国卫生人才网,以下简称“国家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在正确选择“报名地市(考点)”后,须准确填写“网上确认机构(报名点)”项。
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信息,并将报名材料上传至系统。报名信息提交后,打印《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由考生本人签字,并经所在医疗机构人事部门审查盖章。《申报表》原件按照单位要求进行上交或个人留存,用于考试通过后存入个人档案使用。
(三)网上确认机构(报名点)线上审核确认
各“网上确认机构(报名点)”应于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15日(不含节假日)期间完成考生的线上报名确认工作。考生逾期未提交报名信息(未上传相关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交补充信息(未上传补充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四)报名地市(考点)审核
“网上确认机构(报名点)”确认完成后提交“报名地市(考点)”进行再次审核。
“报名地市(考点)”审核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月3日(不含节假日,具体时间以考点安排为准)。
(五)考区复审
“报名地市(考点)”审核完成后提交考区,考区进行复审。
考区复审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月16日(不含节假日,具体时间以考试中心安排为准)。
(六)网上缴费
1.实行网上缴费,全部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2023年2月17日至28日,自行登录国家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报名系统,按照系统相关提示自行完成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逾期不再补缴,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2.缴费成功的考生,如需开具所缴考试费发票,请于3月2日17:00前电话预约,并于3月3日13:30-16:30到考试中心领取,逾期不再办理开具发票事宜。
2.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 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126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三)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四)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五)2023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在计算任职年,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资格时间算起。
(六)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七)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204以及368-374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
2023年报考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的人员通过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报考其执业范围内的相关专业时,保留2023年通过科目成绩进行滚动管理,两年内通过四个科目的为考试合格,予以发放2024年报考专业的资格证书。
(九)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以下简称“考试中心”)负责。考试中心、各区卫生健康委及各单位应统一使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进行考生的确认和资格审核。
3.报名入口
点击进入>>>2023年天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4.信息来源
正在阅读:
2023年天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条件及入口【2023年1月12日截止网上报名】01-05
2018年河南中考分数线什么时候出来?06-21
做鬼脸作文450字08-10
2017考研数学真题解析(张宇)08-10
清明节演讲稿题目04-04
2023年5月山东期货从业资格成绩查询时间:考试结束日起7个工作日后05-10
2020年国考职位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02-25
四川农业大学2017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01-28
我的收藏作文600字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