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 导语】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实行“省市共建” ,入选四川省首批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主持四川省装备制造业产教联盟 、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得院校。
一、学校名称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三、办学层次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高职高专院校)
四、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五、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见附件一)
六、学历证书
由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
七、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二)在声乐、舞蹈、播音主持、器乐类有特长,并获得省级比赛前六名、地市级比赛前三名或相关项目八级(含)以上等级证书者,可参加文艺特长生专业测试。
(三)在体育运动中的篮球、足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武术、网球项目有特长,并在中学阶段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或获得省级比赛前八名、地市级比赛前六名、县级比赛前三名、校级比赛第一名者,可参加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
(四)美术特长考生须已参加2018年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方可报名,并参加综合素质面试,专业成绩以省考试院出具的专业统考成绩为准。
(五)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认定合格者免试录取。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由我校面试录取。
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八、报名方式
(一)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填报学校:2018年3月3日(周六)8:00至3月15日(周四)18:00,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
省考试院网上填报学校志愿网址:http://www.sceea.cn
2.学校确认~填报专业并缴费:2018年3月19日(周一)8:00至25日(周日)18:00,登录所报学校网站,确定所报考学校的专业志愿,按学校规定的办法进行报名确认和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130元/人。
填报专业并缴费网址:http://www.scetc.com
(二)各类考生在报名时,均填报二个专业志愿,即专业一志愿、专业二志愿。
(三)每位考生报名时应在综合测试中(普通高中考生和美术特长考生综合素质面试、中职学校考生职业能力测试、文艺特长考生专业测试和体育特长考生专业测试四项),根据所属考生类别和自身条件选报一项。选择文艺和体育特长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准确填报一项专业测试项目(其中:文艺特长类须在声乐、舞蹈、播音主持、器乐类项目中确定一项;体育特长类须在篮球、足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武术、网球项目中确定一项)。
九、报名资格审查
(一)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 2018年3月28日(周三)核准考试名单在学校主页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于3月30日(周五,18:00截止)到学校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校单独招生考试。
(三)考生到校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在3月30日到校报到审核现场由学校工作人员打印,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十、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18年3月31日(周六),由学校组织。考试由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两部分组成。
(二)文化考试试卷全省统一命制,试题分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考试科目均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分卷,总分300分。考试时间为3月31日(周六)上午9:00~11:30。考试结束,由我校负责组织阅卷工作。
(三)综合测试由学校命题并组织,总分100分。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周六)下午13:30~18:00,分别为普通高中考生和美术特长考生综合素质面试,中职考生职业能力测试,文艺和体育特长专业测试。
普通高中考生和美术特长考生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
中职学校考生职业能力测试采取现场操作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文艺和体育特长考生专业测试以考生选定的特长项目进行专业技能的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 2018年4月4日,考生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如需复查成绩请在二日内向学校监审处提出书面申请。
十一、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从促进民族大团结、促进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和经济建设发展的大局出发,参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录取时有关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考虑四川民族地区的特殊性,我校单独招生录取时,执行以下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一)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文考成绩加20分;其汉族考生,文考成绩加10分。
(二)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文考成绩加10分;其汉族考生,文考成绩加5分。
十二、录取规则
(一)对普通高中和中职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即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面试或中职学校考生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合格线上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85%。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总分择优录取。录取原则是专业志愿优先、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各专业录取时遇总分相同的考生,不再另设条件选拔,一并录取。
(二)对美术、文艺和体育特长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即美术考生综合素质面试,文艺和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合格线上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85%。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分别按照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艺术和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原则是成绩优先、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录取时遇总分相同的考生,不再另设条件选拔,一并录取。
(三)各类考生录取最低合格分数线、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七天(公示时间为4月6日至12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公示期间本人持身份证到学校向招就办提交申请,过期不再受理。
十三、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2018年9月1日到校报到。未请假逾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招生政策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助学方式
就读我院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四川省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学习奖学金”和校友捐资设立的十余项奖助学金。学校对特困生还通过“勤工助学中心”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十五、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及对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按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二)单独招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三)单独招生各专业外语课程学校仅提供英语教学。
(四)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公告为准。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学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邮政编码:618000
咨询电话:0838-2651116、2655218、2655277、2654118(传真)
纪检监督电话:0838-2651133
学校网址: http://www.scetc.edu.cn
E-mail:zhaoban@ sce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