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制工作实施策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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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 导语】策划书即对某个未来的活动或者事件进行策划,并展现给读者的文本。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导师制工作实施策划书,欢迎阅读!

1.导师制工作实施策划书


  一、学习与发动

  1.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各教研室主任、班主任、辅导员。领导小组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教务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学院做好宣传工作,召开师生大会、学生班会、教研室会议,介绍实施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实施方案及操作程序等,并组织学生选择导师。

  二、确定教师名单

  (一)受聘教师资格审查:

  1.学历资格:受聘于任课教师岗位、具有讲师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本院教师,均有资格和义务承担本科生导师工作。

  2.业务资格:

  (1)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懂得教育规律,熟悉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具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

  (2)熟悉学分制下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理解学分制的运行机制,知识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

  3.其他:

  (1)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辅导;

  (2)身心健康;

  (3)校外读博、读硕的教师在读期间一般不承担导师工作;

  (4)受过学校处分或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能选聘为本科生导师。

  (二)受聘时间:

  每每学年开学初,各班根据新生人数,为学生配备导师,学院完成导师聘任工作,导师聘期原则上为一年,并将导师及所指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三)聘任方法:

  导师聘任实行个人申请,院(系)审核批准,报教务处备案的方式进行。

  (四)网上公布:

  学院根据教师申请情况,结合导师聘任资格与条件,确定导师名单(导师名单包括导师个人基本情况、研究方向等),并将导师名单上网予以公布。

  三、师生互选

  1.师生互选工作分阶段完成。

  2.每一轮前一阶段为学生申报,后一阶段为导师选择。学生每轮申报一位导师,在学生申报基础上导师选择被指导学生。

  3.互选结果经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将不予更改。第一轮中由于各种原因未落实导师的学生,及本轮中接收学生数累计未满规定人数的导师将进入第二轮互选。

  4.师生互选结果在每轮结束后学院予以公布,正式结果通知将在全部导师互选工作完成后发布,最终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四、定期检查

  (一)导师职责

  1.关心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专业思想。

  2.帮助学生熟悉本专业和相邻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籍管理条例,根据每位学生的不同特点,帮助学生制定个性化的修读计划,确定每学期的修读课程。

  3.关心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教育与引导,培养学生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4.建立导师与学生联系和沟通的有效渠道,安排相对固定的导师接待日和地点;

  5.及时向学院及教务处反馈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时填写《宜春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活动记录表(教师用)》。

  (二)学生职责

  1.认真领会导师制的意义,了解《宜春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暂行办法》。

  2.主动与导师联系,汇报近阶段的学习、工作、思想状况等,每月至少一次。

  3.服从导师的安排,积极参与科技活动。

  (三)检查

  1.学院把导师工作作为本院(系)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导师工作的意见。

  2.学院成立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

  3.学院建立本科生导师档案,并依据《宜春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活动记录表(教师用)》对导师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价,并以此作为对导师进行评价及划拨工作量的参考。

2.导师制工作实施策划书


  一、指导思想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意见(试行)》的基本精神,结合宇航学院发展现状与学科特点,推进本科生博雅教育和本研一体化培养机制;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倡导高水平教师更多地参与本科生人才培养工作,建立新型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内在要求,提升学院本科教学与人才培养的质量。

  二、组织保障

  宇航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小组由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和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基本成员为各系主任(或教学副主任)、导师代表、学生代表,学院专职辅导员担任秘书。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的起草、完善和执行,以及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反馈和调整。

  学院下属各系所成立本科生导师制执行分组,配合学院工作小组开展导师制的实施,主要任务是确保本系所导师数量和质量,协助学院工作小组完成本系所导师的考核与奖励。

  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小组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导师制工作研讨会。

  三、实施范围

  1、本科生导师制面向学院全体本科生。从20XX级学生开始试行,逐步覆盖全体本科生。

  2、本科生导师岗位主要由宇航学院在职教师担任,也可以由能达到导师岗位职责要求、热心宇航学院教育事业的其它学院教师、离退休老教师、社会知名人士、校友担任。

  3、学院受聘教师(教学科研型、教学为主型、研究为主型)均应积极参与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承担学院所要求的担任本科生导师的任务。

  四、聘任基本条件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熟悉教育规律;

  3、关心热爱学生和人才培养工作,奉献精神强;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适合本科生导师工作需要。

  五、岗位职责

  1、思想层面。及时发现和了解被指导学生的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品质、思想状况等,对学生进行道德品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

  2、学习层面。关心学生的学业状况,重点在两个意识的培养:创新意识和自信意识。从专业兴趣、学习观念(目标、动力、方法)、科技实践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发现学习成绩突出和有特长的学生,向学校提出因材施教的特殊培养计划,促使优秀拔尖人才脱颖而出。

  3、生活层面。关心学生的生活,重点在两个能力的提升:自主规划和自我控制能力。指导学生自主安排日常生活,合理进行个人消费,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明确生活目标,端正生活态度,学会过充实而有意义的生活。

  4、成长层面。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为每一名学生建立简要的成长档案。提高学生应对挫折的承受力,激发学生自尊、自爱、自主、自信意识,学会正确对待自己和他人。指导学生了解自己的能力倾向和职业兴趣,培养学生的爱好和特长,引导学生做好职业规划,为将来正确选择职业打好基础。

  六、实施方案

  结合自身特点,面向不同年级,导师制和导生制相结合的模式。

  1、实施原则

  1)发展性原则:师生协商,共同成长;

  2)个性化原则:尊重个性,面向创新;

  3)分阶段指导原则:按照年级特征进行指导;

  4)特殊与一般相结合的原则:对有特长的学生要提供特殊指导,形成有利于特殊人才成长的环境;

  5)关注“边缘化”的原则:对内向、学业困难、经济困难、家庭情况特殊的学生个体要特别关注。

  2、实施办法

  1)采取“学生申请,双向选择,学院聘任”的基本流程进行。学生自主选择导师和学院配备导师相结合,以学生自主选择为主,学院发给聘书。

  2)导师个人申报后,由导师制工作小组审议,批准后备案。

  3)学生自愿申报导师,由师生双方相互选择。导师在同xx届学生中招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

  4)导师独自承担本科导师的各项工作。

  5)新生入学后,从第二个学期补考结束后启动选聘工作,期中考试前完成聘任。

  6)学生与导师的关系允许调整。学生可以选择中途更换导师,也可以同时选择多个导师。

  3、与导师制配套的导生制

  由同一导师指导的博士生、研究生担任,可协助导师指导学生。一方面可协助导师将指导工作精细化,另一方面利用导生与低年级学生年龄差距小、对学生需求理解强的优势,在导师和学生之间起到有效的协助、联系和反馈的作用。

  导生制与导师制配套,目的在于全面提升学生素质和能力,增强学生对学院的归属感,促进师生双方的相互了解,便于人才的选拔和个性化培养。导生制用于辅助和完善导师制,导生不能代替导师履行其应有职责。

  七、工作要求

  1、导师根据学生的个性成长需求,对被指导学生进行思想指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和生活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一、二年级本科生导师侧重在专业引导、大学生活适应和生涯发展辅导方面;三、四年级本科生导师侧重在专业指导方面,包括科技活动、社会实践等。

  2、导师要及时了解被指导学生的思想动态,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指导频率,视学生状态和需求而定。

  3、为每一位导师建立工作档案,为每一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导师要在《宇航学院本科生发展辅导档案》中按照规范记录指导过程并签字,作为考核的指标之一。

  4、定期开展导师经验交流与研讨,使好的经验和做法得以推广等。针对一些重点案例和特殊情况,定期与辅导员、学院领导开展分析会诊工作。

  5、学院鼓励导师前往沙河校区对低年级学生开展指导工作,并为导师两校区往返提供便利条件。

  6、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过程要注意:本科生导师不是研究生导师,可在适当的时机对学生进行点拨,但不要干扰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节奏。

  八、考核与奖励

  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小组建立工作档案,按照导师岗位职责要求评价导师的工作绩效。根据导师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与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合作与探索实践、身心健康与发展等四个方面的指导情况,考核导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导师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之一,工作量计入KPI考核体系。对导师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比例约为本科生导师总数的10%。被评为优秀本科生导师的教师,在年终考核、专业职务晋升、岗位评聘、研究生招生指标等方面给与政策倾斜。

3.导师制工作实施策划书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XX市《关于在全市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满足学生成长的个性需求,构建“全员育人、全面育人、全程育人”的育人体系,小竹林班决定实行开展全员育人导师制的活动。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按照“教师人人都是导师,学生个个受到关爱”的基本要求,坚持“人本关爱,因材施教”,动员多方力量,对学生进行思想指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当好学生的成长向导,促进每一位学生全面健康成长,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

  二、工作小组:

  组长:朱XX

  成员:沈XX、沈XX、刘XX

  三、工作流程: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

  以五年级为单位通过级部会议宣传“全员导师制”的重要性,让老师们深刻领会全员育人导师制的重要意义,让老师们以高姿态加入到导师制的队伍中来。

  2、第二阶段:选择导师,确定受导学生名单

  根据我们五年级的实际情况,供选择四名导师:朱XX、沈XX、沈XX和刘XX。同时对五年级学生进行摸底调查,确定受导学生名单,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度,确定学导关系。

  3、第三阶段:签订师生协议

  认真组织导师和受导学生签订师生协议,明确双方承担的责任,正式确立指导关系。

  4、第四阶段:开展育人工作

  关注身心,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对其适时进行心理疏导及健康指导;关注学习,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提高学习成绩;关注生活,指导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积极参加健康、安全的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关注细节,留意受导学生言行举止的细节表现,及时进行诊断与指导;关注变化,及时发现受导学生的学业变化、思想及行为变化,肯定其进步表现,纠正其不当行为,促进学生提高;关注个性,帮助受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自尊自爱、自信自强、自我管理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建立健全推进制度:

  1、建立成长档案制度(实事求是)

  导师工作档案内容包括:个人资料、师生签订的师生协议、与学生交流记录、学生的变化进步情况、师导学生整体素养评定。

  学生成长档案内容包括:家庭及社会关系;学生的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修养、学业状况、兴趣爱好的一般状况;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一些好的作业、优秀作品;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一些荣誉等等。

  2、谈心汇报制度

  导师每周至少与结对学生谈心辅导一次,也可以以面谈、书信、周记、电子信箱、博客等等方式对学生进行辅导,并在导师工作档案上记录辅导内容,学生每周一次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

  3、建立家校联系制度

  以班级的家校交流日记为依托,导师要及时与受导学生的家长进行交流,也可以利用电话、博客、家访、家长会等方式与家长进行上相合作和沟通。

  4、分析会诊制度

  我们五年级级部决定每个月组织导师进行个案分析,必要时对重点案例进行集体会诊,提出有效地解决办法。

4.导师制工作实施策划书


  我校导师制已经实施了两年多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进一步深入落实导师制,使导师制的实施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和原则

  根据我校学生的具体情况,导师制要坚持“抓两头,促中间”的总原则,围绕“思想上引导、学习上辅导、生活上指导、心理上疏导”这一工作思路,以“促进每一个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来分步执行、整体推进。

  (一)导师任课原则。学生自主选择的导师原则上是自己的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原则上在自己所教班里自主选择学生。为了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师生关系一经确定,中途不再变更,但根据任课教师年度工作调整,原任课教师的导师工作由续任教老师接替。

  (二)尊重了解原则。学生有了解导师的品德修养、教学能力、学术水平、个性兴趣等的权力,导师有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思想品行、学习成绩、个性需要、潜能兴趣、同伴关系等的义务。导师双方彼此尊重,在了解基础上建立和发展理想的学导关系。

  (三)全面关爱原则。导师应关心学生在学业、生活、品行、心理、人生等方面情况,纠正其缺点和不足,并给予正确适当的导引,要不断鼓励学生的进步,发现学生的成功和成就。

  (四)因材施教原则。导师应重视学生的个性及个别差异,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意识,尊重学生的选择,施以适当之指导,使其正常发展,养成健全人格。

  二、具体操作

  (一)导师制培养的对象和目标

  1、各班级要把班级学生按比例确定优秀生、学困生和个性生(20%、10%~15%、5%)。

  2、针对优秀生,要进一步帮助他们养成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远大人生理想,帮助他们做好人生规划,不断提高学业成绩;

  3、针对那些智力水平正常、没有感官障碍,但学习成绩明显低于同年级其他同学又不能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的学生即所谓的学困生,要帮助他们做好良好的习惯养成,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4、对于那些有个性的学生,一方面要进行个性纠偏,另一方面要加强个性培养。

  (二)学生成长记录袋内容

  1、学生方面

  (1)个人小档案

  (2)认识自我(即我的小传)

  ①我的个性(用四个双音节形容词)

  ②我的兴趣爱好

  ③我的姓名故事

  ④家长寄语

  2、老师方面

  (1)培养过程材料(包括谈话记录、家访记录和学业辅导记录)

  (2)培养结果材料(包括学生性格习惯改变、成绩提高幅度、优秀习作、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3、师生结对书

  三、其他要求

  1、各年级各班级要高度负责、精心组织、精心实施。

  2、时间要求:

  3、启动时间:

  4、非起始年级(初二、初三、高二高三)要在开学第三周把导师及学生的名单交到政教处;起始年级(初一、高一)要在期中考试后一周把导师及学生的名单交到政教处。

  5、检查时间:

  6、非起始年级在期中考试前一周。

  7、起始年级在期末考试前一周。

5.导师制工作实施策划书


  一、组织机构

  集团公司团委、组织人事部联合成立“导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团委和人力资源部门作为工作小组成员,负责活动的具体执行工作。

  二、活动对象及标准

  (一)导师资格标准:

  1、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五年以上,条件特别优秀者,工作经历可放宽至三年以上;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作风正派,乐于奉献,廉洁奉公,能够给学员积极传递正能量;

  3、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

  4、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业务精通,能够在专业技术和职业发展上给学员提供充足的指导和帮助;

  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以专家、高级专家、部门领导为主要选择方向。

  (二)学员资格标准:

  1、原则上各单位要以一年内新入在职员工为主;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可适当扩展到近三年新入职员工;

  2、具有良好的开拓务实精神,钻研业务,乐于学习,锐意进取;

  3、自身具有强烈的学习愿望,具备良好的学习态度和较好的总结积累能力;

  4、学员人数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务求精锐,以核心技术等重点岗位为主,不必全面覆盖。

  三、活动原则

  1、专业对口原则。导师与学员要岗位对应、专业对口,进行岗位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操守、企业规章、生产安全、劳动纪律等多方面的培训与教育

  2、双向选择原则。“导师带徒”活动要尊重导师和学员的双向选择,并经本单位领导小组同意后,师徒结对进行培养。

  3、目标明确原则。“导师带徒”活动要明确目标,举行拜师会,现场签订“导师带徒”培养协议书,明确传、帮、带等学习内容、时间、目标和要求。

  4、专项指导原则。导师要积极配合学员参加各类青年培训、岗位建功、创新创效等活动,并在活动中给予学员及时性的指导和帮助。

  5、效果落地原则。“导师带徒”活动要注重实际效果,阶段期满后,由导师填写导师带徒自评表,各单位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认定和效果评价,根据相关政策进行奖励。

  四、活动流程

  1、确定人选。由各单位工作小组梳理本单位青年岗位分布状况,初步确定师徒结对名单,组织师徒进行双向选择,最终确定结对人选。原则上一名导师带一位学员,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最多不超过三人。

  2、签订协议。各单位工作小组召开拜师会议,正式启动“导师带徒”活动,师徒双方签订《集团公司“导师带徒”活动培养协议书》。

  3、过程实施。导师制定指导方案,准备指导内容,学员根据方案撰写学习计划,师徒双方根据计划进行培养和指导,并在培养过程中填写活动计划及点检表。

  4、结果评价。“导师带徒”活动以自然年为评价期,由导师和学员共同填写活动培养总结表。

  5、效果认定。各单位工作小组对“导师带徒”活动进行内部认定和评价,填写学员评价表,评选年度优秀导师带徒,并将结果上报集团公司“导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

  五、激励标准

  1、在师徒合同规定期满、经本单位工作小组考核合格后,可依据考核结果支付导师费,导师费按照集团公司管理文件《职工教育经费管理规定》第4.5.4.2条有关标准执行。

  2、在师徒合同规定期内,如因导师个人原因未能完成合同或学员出现重大违章行为,由本单位工作小组视具体情况按比例扣除导师费。

  3、集团公司“导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评选“优秀导师带徒”并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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