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标准:江西省启动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副标题:江西省启动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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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教育厅获悉,江西省启动中等职业学校第四批“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双师型”教师指同时具备教师资格和职业资格,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教师。

  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必须在取得教师资格的基础上,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任教资格,无教师资格证的教师,需满足年龄在46周岁以上或在中职学校任教15年以上,且具有中职学校或普通高中以上中级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初级及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实验系列教师(文化基础课如物理化学、生物等除外)须获得助理实验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等。

  此外,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要求从事本专业教龄在3年以上(企业技术人员调入学校者,必须从事本专业教学1年以上)。并且,累计有1年以上企业(或社会)实践活动经历,教师企业活动包括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岗位实际工作、参与企业的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带学生到企业实习等形式。其中,实践企业(个体工商户不予认可)须在当地或国内省内有较大影响力,或与学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的企业。

  本次认定采取网络申报,申报平台为“江西省职业教育综合管理平台”,申报时间截至2017年2月20日。

江西省启动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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