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分享了2021年北京门头沟区小学入学工作意见已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发布的资讯。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1〕5号),为依法保障本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批准,现就2021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指导思想
工作原则
2.坚持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3.坚持免试就近,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4.坚持平稳有序、程序规范,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小学入学
各小学要严格按照计划招生,首先接收服务片区内学生,入学人数超出学校所能提供的学位数,由区教委协调其他学校接收入学。严禁非正常跨片入学(棚户区拆迁等特殊原因除外),严禁非正常跨区入学。
非门头沟区户籍的京籍无房家庭,在门头沟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同时夫妻一方在门头沟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其适龄子女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的,可在我区入学。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在小学入学工作中符合上述条件学生的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由门头沟区教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完成。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本区务工就业材料、在本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自行联系学校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向区教委申请协调解决。
就读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
就读寄宿学校
特殊群体人员子女入学
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工作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区教委加强入学需求前瞻预测,按照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学校办学规模等制定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2021年本区继续使用全市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
二、加强学籍管理
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将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区教委将严格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控制新生非正常流动,保证各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杜绝违规操作
1.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工作程序进行操作。各中小学校要按规定的日期发放正式“入学通知书”。在暑假前,各小学负责本校毕业学生的教育工作。
2.坚决治理乱收费。严格执行北京市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大监督力度,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任何名义收取择校费、报名费、测试费和借读费等。
3.杜绝违规操作。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中“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各种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等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
4.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政策咨询和信访接待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教委定期对全系统受理、承办及处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等信访情况进行及时通报。
5.加强对本区义教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区教委会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区教委及时向社会公示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每所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公办中、小学要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服务范围、招生计划及录取名单等信息。各学校要做好入学政策宣传工作,让学生家长了解一般公办初中升入优质高中校额到校政策,明确升入优质高中预期。在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开展期间,建立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平稳推进义教入学工作。
2021年,区教委将继续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附件:门头沟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5月6日至5月31日
完成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
5月10日前
各小学对回户籍和家庭实际居住地的学生资格进行初验,为初验合格学生打印并填写“回户籍入学申请表”
5月10日至16日
区教育考试指导中心受理回户籍和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5月10至31日(每周二、四)
区教育考试指导中心受理超龄儿童、京籍无房儿童等的信息审核、信息采集工作
5月31日
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截止,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工作截止
6月3日至6日
民办小学、公办寄宿学校小学报名
6月9日
民办学校、公办寄宿学校电脑派位
6月12至20日
各小学现场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7月2日
统一使用市级小升初派位系统进行派位
7月上旬
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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