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马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为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7名。
一、招聘计划、范围及对象
共招聘177名。其中:市中心医院100名、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35名、市中医院33名、市卫生学校9名。
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16年驻马店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次类推);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驻马店市市直医院在职在编人员及“369人才工程”、三支一扶等专项计划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zmd.lss.gov.cn)、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驻马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zmdwsj.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招聘的有关信息及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16年8月23日8:00至8月25日18:00期间登录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zmd.lss.gov.cn)或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10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⑥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报名资料提交被接受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96-2817649(驻马店市人事考试中心)。
2、报考资格审核
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6年8月24日8:00至8月26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考务费(报考者须准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考务费,本次招聘考试一科,共计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8日8:00至9月10日24: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命题、阅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考试内容分别为《医学基础知识》、《申论》,详见《2016年驻马店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
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比例在3:1以内的岗位,报考者不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进行笔试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本次招聘专用网站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未进行笔试的岗位,按实际报名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2份;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2份,网上打印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参加笔试人员的准考证及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驻马店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厅(健康路西段476号)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市卫生学校招聘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在现行使用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讲一节与申报专业相一致的微型课(15分钟以内);
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了解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在本次招聘专用网站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按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要求
通过考试公开招聘人员,是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对于报名和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情况,也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者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解释。
附件:2016年驻马店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
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6—2812540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396—2913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