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防暑降温活动总结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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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总结# 导语】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大企业要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中暑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来抓,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组织防暑降温活动总结,欢迎阅读!




1.组织防暑降温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高温天气职工防暑降温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碑林区交通局针对高温天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备战高温天防暑降温工作。

  1、开展防暑降温和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学习和宣传夏季高温下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治知识。

  2、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采购一批防暑降温饮品分发到各科室、稽查队。

  3、加强保洁卫生,及时处理垃圾桶里的果皮和剩食等垃圾,防止霉变发出异味,避免吸引蚊虫聚集传播病菌。

  4、及时对各办公室的空调进行检修,并做好防电、防水、防火、防雷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一线职工高温作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营造保障职工健康权益的良好氛围。

 

2.组织防暑降温活动总结

  近日,东莞持续高温,东莞公司领导率领人资部、经理办、零管部、财资部等部门人员,分5组慰问奋战在第一线加油员工,并将绿豆、夏桑菊、清补凉、罗汉果等清凉用品送到加油站,让员工及时解暑降热。

  1、公司领导还叮嘱站长要注意做好员工在加油现场的防暑降温工作,饭餐要保障清凉汤水,切实做到让员工喝上一口凉茶、吃上一餐好饭、睡上一个好觉,保持健康的身体和充沛精力,为保障市场供应正常工作。

  2、为给员工创造好的工作条件,公司共出资9万元,给员工购买了6240斤绿豆和经豆、891包夏桑菊和清补凉等清凉用品发放给员工。

  3、为尽快让员工感受到公司的关怀,公司领导不惜利用周末,将购置的清凉用品全部配送到加油站。一线员工看到公司实实在在的关怀,都感触地说“公司这么关心我们基层员工,我们虽然苦一点但是心还是甜的!”

 

3.组织防暑降温活动总结

  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近日,潮州粤运客分公司工会给一线员工发放了风油精、竹壳茶、藿香正气水、藿香夏暑茶等防暑降温用品,并嘱咐员工夏季高温作业时要多喝水,注意防暑降温,增强员工防暑降温意识,教育员工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不疲劳上岗、不带不良情绪上岗,以良好的精神状态上好班。

  通过开展夏日送清凉活动,潮州粤运客分公司营造了企业关爱员工,员工忠诚企业的浓厚氛围,切实保障了广大员工的安全健康,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热情,促进了整个企业的和谐发展。现场员工对这次公司关怀的举动给予肯定,纷纷表示要立足本职,认真工作,为公司的事业添砖加瓦。

 

4.组织防暑降温活动总结

  目前,我市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认真做好我市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区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提前谋划,周密安排,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各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要加强相关技术力量配备,合理安排人员、优化服务流程,提高高温作业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中暑诊断服务质量,及时上报职业性中暑确诊和疑似病例信息。

  二、明确责任主体,强化措施落实。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各区卫生健康委要督促各用人单位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本单位作业特点,认真落实防暑降温各项管理措施。

  用人单位应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要求,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1、日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高温天气,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为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业;

  3、日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为一般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在温度超过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4、因工作性质、生产工艺要求,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或不能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工作。




  

5.组织防暑降温活动总结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区安委办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107号)文件要求,在区粮食系统内开展预防和控制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发生,现就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落实当前工作责任,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二、具体措施

  1、企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绿豆白糖等,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2、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了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进行了适当调整,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微信等不同途径进行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进一步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通过对企业实地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目前粮食系统内没发生中暑事件。

 

6.组织防暑降温活动总结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为应对夏季高温天气,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现就做好夏季防暑降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调整高温天气工作休息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工作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二、严格执行高温天气室外露天作业时间规定。日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三、认真执行高温津贴发放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四、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夏季高温天气期间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将涉及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高温津贴支付以及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责令改正,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7.组织防暑降温活动总结

  为做好广大职工防暑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工职业安全与健康权益,保证我镇职工平安度夏,根据县总工会《关于继续开展工会夏季送清凉慰问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镇工会在全镇开展了“为劳动者送清凉,我们在行动”的夏季送清凉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1、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宣传

  镇工会主动向镇政府汇报情况,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提高活动实效,通过召开会议、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让各工会工作委员会、基层工会充分认识到夏季高温对广大一线作业职工的健康危害,增强为广大职工送清凉、送健康重要性的认识。

  2、深入基层了解企业生产和劳动状况

  镇工会联合镇经发办、安办、综治办等相关部门采取足够的防暑降温措施,保证高温作业条件下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明确划分生产作业区和生活区,围绕广大职工的住宿条件、饮食卫生、高温劳动防护、配套宿舍、食堂、饮水、淋浴、卫生等基本生活设施等内容,重点对建筑工地、高温作业生产车间和其他露天作业的农民工集中开展监督检查,排除了危害职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故隐患。

  3、开展“为劳动者送清凉,我们在行动”活动

  在活动期间,共筹集慰问资金13.84万元,工会经费投入12.44万元,社会筹集资金1.4万元。镇机关工会、基层工会为职工购买“十滴水”、“清凉油”、“风油精”、“板蓝根”、“凉茶”、“毛巾”等防暑降温用品,到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和工地开展走访慰问,此次活动共走访慰问职工1200人次,其中慰问困难职工28人次。




 

8.组织防暑降温活动总结

  根据上级集团工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夏季劳动保护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工会积极配合行政,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1、组织落实,明确职责

  按照公司要求,成立由工会会同人事、拓展、营运及地区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负体负责夏季劳动保护防暑降温工作,并通过专题会议明确各部门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把夏季劳动保护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地区、每个门店,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2、专题研究,制订措施

  公司工会督促与配合行政,按照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夏季劳动保护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研究制订防暑降温实施计划,并协助共同推进,落实高温期间发放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每人400元、室外工作的督导、清洗工、返品处理工、POS维护员、驾驶员、仓库保管员等特殊岗位,采取错时上班,每人补贴800元,今年发放高温津贴约110万元。

  3、增强意识

  公司工会召开工会干事会议,传达集团工会《关于认真做好夏季劳动保护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学习与讨论,部署防暑降温工作,并通过座谈会、沟通会、公司报纸等形式多样的劳动安全卫生和暑期保健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组织巡视,督促到位

  公司工会定期组织工会干事和职工代表对一线门店、驾驶班安全巡视,重点检查门店防暑降温设备设施运转是否正常、相关措施是否到位,发生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解决,召开部门沟通协调会,对存在的问题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整改措施计划,并组织跟踪与督促,确保项目、整改工作及时到位。

 

9.组织防暑降温活动总结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为应对夏季高温天气,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现就做好夏季防暑降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调整高温天气工作休息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工作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二、严格执行高温天气室外露天作业时间规定。

  日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三、认真执行高温津贴发放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四、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夏季高温天气期间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将涉及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高温津贴支付以及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责令改正,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0.组织防暑降温活动总结

  近日持续高温,炎热难耐,民政办多管齐下,认真做好敬老院的防暑降温工作,并组织检查小组每日对各敬老院防暑降温工作进行抽查,保证五保老人安全度过酷暑。

  一、保持院内环境整洁。要求敬老院及时清理院内垃圾杂草,打扫老人宿舍,消灭蚊蝇老鼠,消除杂物异味,另外也积极保持老年人居室通风安静、清洁卫生,做好室内的防暑降温,合理的关闭门窗,经常通风换气,适当延长老年活动室开放时间,组织开展适合老人的纳凉活动,并对老年人的衣物勤换勤洗,预防皮肤病的.发生。

  二、配备清凉设备。在宿舍、活动室和食堂内为老人配备了微风扇、台式风扇、空调等清凉设备,并对原有电风扇、空调等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证正常运转,使老人们在清凉的环境里悠闲度夏。

  三、保证卫生、科学饮食。及时调节饮食安排,专门为老年人准备了温软易消化、清淡而富有营养的食品和饮品,适当搭配新鲜蔬菜水果、瘦肉和豆制品,并常备清热解暑药品,同时引导老年人注意科学规律、定时定量饮食,防止过饱过饥。另外敬老院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材,同时增加绿豆汤等降温凉茶供应。

  四、做好防护措施。准备了止痒水、清凉油、百消膏等防暑降温药品并且及时发放到了老人手上使用,发现中暑病人,采取措施,及时就医,防止老人中暑发生意外。

  五、加强防暑知识宣传。为敬老院印发了防暑知识手册,要求敬老院对老人进行防暑知识宣传,手把手教会老人中暑后如何进行自救和互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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