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公告:2021年湖北十堰竹山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新机制)招聘公告【150名】

副标题:2021年湖北十堰竹山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新机制)招聘公告【1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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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 导语】2021年湖北十堰竹山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不含新机制)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至10日,©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1〕5号)等文件精神及我县教师岗位空缺情况,现将竹山县2021年自主招聘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新机制)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2021年竹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中小学教师(不含新机制),其中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初中岗位5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1名、音乐1名、心理健康1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初中岗位36名(数学12名、英语10名、政治5名、物理3名、化学3名、生物3名);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小学岗位8名(音乐4名、心理健康4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小学岗位101名(语文25名,数学25名,英语15名,信息技术10名,体育10名,音乐2名,美术10名、科学4名。具体岗位如下:

  (一)2021年十堰市竹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初中岗位(5名):  (二)2021年十堰市竹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初中岗位(36名):  (三)2021年十堰市竹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岗位(8名):  (四)2021年十堰市竹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岗位(10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3.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茂华中学、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张振武小学、恒升小学)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专业对口,其中物理学科专业为物理学类、化学学科专业为化学类、生物学科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心理健康学科专业为心理学类;音乐学科专业必须是音乐教育音乐表演或音乐舞蹈专业;

  4.报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初中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岗位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岗位须专业对口,其中信息技术学科专业为计算机类、体育学科专业为体育学类、音乐学科专业为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科专业为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

  5.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6.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竹山县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报考程序及笔试

  按照湖北省2021年全省中小学公开招聘工作的报考程序和步骤进行。

  四、面试

  1.面试初步人选确定。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因教育教学需要,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心理健康岗位面试初步人选达不到1:2的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将该学科招聘计划调剂到报考人数较多的紧缺学科岗位。面试初步人选低于该学科招聘计划的,将该学科剩余招聘计划调剂到报考人数较多的学科岗位,并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材料为: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照片2张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根据有关规定发放《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不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人员应注明事由并签字,经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依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初步入围人选名单下发后,县教育局会同人社局制定面试工作方案上报市教育局、市人社部门核准。

  4.面试。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应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末位出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函调形式进行,主要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考察对象须在考察前将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提交到县教育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集中参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或出现自动放弃的,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县人社局:4224621;县教育局:4220153),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岗位确定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工资起薪手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期内自动离岗或辞职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八、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防疫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等各个招聘环节的人员,凭健康绿码、测温正常、佩戴口罩入场(上级有新的防疫要求的从其规定)。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 竹山县教育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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