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教育职能,全面提高教师素质。
1、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积极配合党支部开展政治学习活动,年初撰写出年度政治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通过演讲比赛、专题讲座、学习论坛等多种形式,改变过去学习就是读文章的做法,不断丰富学习的形式与内容,在教师队伍中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结合市教育工会创设的“工会之声论坛”认真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并结合本校本人工作实际写书面论文,并选优秀论文2-3篇送教育局参评。
2、继续发扬纪小教师五种形象,抓好师德教育。努力开展推进师德建设的活动,一是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组织教师学习市内先进学校的先进事迹,学习身边的优秀人物,创先进群体,在女职工中以“巾帼示范岗”为契机,继续开展建功立业活动。二是响应市局号召开展“社会尊师重教,教师回报社会”活动,组织教职工捐资帮扶特困生,开展义务家教活动,做好补差工作,定期举办家长学校,走访学生家庭,营造“社会关心教育,教育奉献社会”的良好氛围。三是进一步规范教师言行,严格执行“五条禁令”,每学期末开展师德师风评议活动,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职称评审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通过教育管理、舆论监督多元激励等途径,提高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在全体教职工中做到“三有”,即: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有一个心中有集体的主人翁意识,有一个强烈的竞争氛围。
3、继续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帮助广大青年教师不断增强职业竞争意识。鼓励教师自觉成才,提高终身学习的自觉性,积极配合教导处开展有益于提高教师业务的各种竞赛活动,继续开展“青蓝工程”、“师徒结对”活动,促进青年教师做好教师、做。通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制订完善四制的改革方案,特别要制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鼓励青年教师钻研教学业务,提高综合素质,提升教学质量。
二、完善教代会制度,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坚持民主管理,以法治校。
坚持每学年召开1-2次教代会和教职工大会,配合行政确定每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根据代表(教职工)反映出的存在问题,集中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凡是学校的大事、规划、改革方案等都要由教代会(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形成正式文件存档。努力提高教代会(教职工大会)的质量,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四制方案一经教代会(教职工大会)通过,行政必须执行,继续坚持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每学期末由教职工对中层以上干部进行考核,与结构工资制挂钩。
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行政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制订校务公开计划,校务公开内容坚持每月一公开,特殊事情随时公开,特别是学校财务公开要做到实事求是。充分发挥工会的监督职能作用,做好对内外公开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排查不足,使校务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三、充分发挥工会职能,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1、在教职工中实施温暖工程。继续开展“365”工程的捐资帮残活动,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一帮一活动,确定帮扶对象和帮扶金额,保证全校没有一个贫困而辍学的适龄儿童。
2、在新的形势下,在人事制度不断改革的过程中,重视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巩固送温暖机制。妥善做好转岗、落聘、内退等教职工的思想工作,使教职工劳动权益基本得到保障。结合学校实际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把送温暖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3、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利用工会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为教职工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工作生活环境,争取行政支持办“教工之家”,定期组织活动,增强工会的吸引力,积极参加市教育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关注教职工的心理健康,引导教职工适应改革形势,增强心理能力和调节能力,认真工作,愉快生活。
四、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当好行政的好参谋。
加强工会自身建设,首先要注重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定期组织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工会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等法律文件,增强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积极选派工会干部参加市教育工会组织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水平。其次要坚持例会制度和报告制度,再一个就是要重视工会信息工作,注重资料积累,规范工会台帐。
工会组织要找准位置谋发展,积极争取行政支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主动参与研究解决教职工关心的有关问题,确保工会组织从源头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五、重视女职工队伍建设,发挥她们在教育教学中主力军作用。
针对我校女职工占学校总教职工人数一半左右的情况,工会组织动员带领广大女职工积极投入参与学校的各项改革,充分发挥她们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学校“保六争八”作贡献。
积极配合行政和各职能部门开展各类提高业务素质的活动,围绕女职工的意愿,研究和思考女教职工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继续开展“巾帼示范岗”、“比、学、赶、帮、超”的教学活动,提高她们的业务素质。加强对《工会法》和修改后的《婚姻法》的学习,增强女教职工自我维护的意识和能力,关心她们的工作、婚姻和家庭,创造条件定期为女教职工体检,维护女教职工“四期”特殊权益,提高女教职工的心理和生理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