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辽宁省葫芦岛市首批义务教育示范校认定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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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导语】关于公布辽宁省葫芦岛市首批义务教育示范校认定结果的通知已发布。©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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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教育局、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市教师进修学院,附中、附小:

  为巩固提升全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步伐,不断优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价工作,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内涵发展,突出办学特色,树立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示范典型并发挥辐射作用。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葫芦岛市义务教育示范校评选工作的通知》等,市教育局于2021年底组织人员对申报学校进行了实地评估等。经评估,认定兴城市南一小学等25所学校为葫芦岛市首批义务教育示范校。

  市教育局对市级示范校实行动态管理,全市义务教育示范校创建周期为三年,每年进行新创建学校申报验收及已认定学校动态复检,合格的继续保留,不合格的取消示范校资格。创建期间,学校出现违反办学行为、发生安全稳定责任事故,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直接取消其资格。

  希望被认定为葫芦岛市首批义务教育示范校的学校,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内涵发展,促进优质发展。请各地区通过市、县两级义务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开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五育并举”,不断增强学校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发展内涵。同时,市教育局将对首批示范校进行宣传推广,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渠道,对示范校创建做法进行展示,进一步发挥示范校的引领辐射作用,不断推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多样特色内涵发展,为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基础。

  附件:点击查看

  1.葫芦岛市首批义务教育示范校名单

  2.葫芦岛市首批义务教育示范校创建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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