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征集志愿具体专业计划可在志愿填报系统中查询,志愿填报系统中没有提供的专业,表示其专业计划已录满,考生不能填报。
2.军检结论符合下表备注中相关要求的考生,方可填报军队院校相应院校专业组志愿。
3.公安类专业政治考察、体检、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需要面试的公安类院校及专业。
4.考生可以通过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的【我的统考】菜单中的【成绩查询】功能查询军检合格类别、公安类(需面试)报考资格(相应成绩为“合格”代表具备相应资格,查询不到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5.报考公安类(非面试)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应查阅学校招生章程,注意招生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6.报考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含优师专项)的考生需符合文件规定的户籍要求。其中,报考培养小学教师、初中教师、高中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招生计划的考生须具有招生计划定向的县市区所在市州范围内户籍,同时户籍迁移时间必须符合文件规定。
7.农技特岗人员面向户籍所在县区考生招生。填报了征集志愿的考生须于7月13日15:00前将预签协议送达户籍所在地县区的农业农村局,未按时送达预签《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8.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招生,全省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填报了征集志愿的考生,须于7月13日15:00前将预签协议送达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委(局)(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已送达的,则不需要再送达),未按时送达预签《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录取时,首先按照考生户籍分县市区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线上生源不足的县市区,先在本市州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统筹调剂;本市州生源不足的,再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调剂,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直至完成计划。
9.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要认真阅读我省今年的招生政策规定和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准确了解有关信息,因考生本人了解学校信息不准确,未按学校招生章程要求和有关规定填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