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真题,2020年浙江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副标题:2020年浙江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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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专业资格#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浙江人事考试网获悉,2020年浙江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为8月10日-19日,10月11日举行考试,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0号)、《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以及《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法发通〔2019〕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初级职业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2.2002年12月31日之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二)报考中级职业资格的人员为在国家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等出版单位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报社从事校对工作的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2年12月31日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2年12月31日之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8.将于报考当年7月毕业的在校博士生。

  (三)2002年12月31日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时,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只需参加《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脱产学习时间除外)。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1。

  二、报考事项

  (一)一般情况的报考流程

  报考人员于8月10日至19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或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按告知制的有关要求,在网上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

  1.未注册(首次报考)的人员,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在线核验通过后(一般24小时后),报考人员再次登录网报系统,在阅读《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录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在线核验通过后(一般24小时后),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次登录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在报名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上传学历材料时,上传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在报名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时,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上传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意见书。

  4.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5.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6.在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后,在线交纳考试费用,交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7.报考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6日至1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我院处理。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在报考过程中,如有以下特殊情况,按相应方法处理。

  1.对于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报名,无法在线核验的,须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

  2.对于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还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制,须联系我院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同时须打印报名表并保存,用于成绩全部合格后到现场审查)。

  3.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我院查明情况后处理。

  (三)网上告知报考的注意事项

  1.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通常需经24小时后才能再次登录网报系统报名,提醒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2.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自行进行修改。在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我院处理。

  3.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报名点)、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审核、证书制发与使用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省部属单位”定义,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根据报名规则和疫情防控规定,要求报考人员在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报考(即:网上所选“报名点”必须是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

  4.特别提示。报考流程中所有的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考前报考资格认定,对于应试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还须进行考后报考资格审核,报考信息经审核未通过的,合格成绩无效。另外,对于不适用告知制的考生,以及审核部门认为上传的学历证书材料有疑问的考生,还须到现场审核。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88395085。

  (四)其他事项

  1.收费依据和标准按照浙价费〔2016〕71号规定执行,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2.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

  三、考试事项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10月11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2:00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中级)

  下午2:00—5:00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中级)

  考点设置在杭州市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各个科目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分别用2B铅笔填涂和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题本空白处可做草稿纸,《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和回收。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钟表(无声、无收发拍摄功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生必须凭未作任何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有收发、拍摄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以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在答题前应先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在规定的区域内用规定的书写工具填写个人信息和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试卷和答题卡如有印刷、装订等质量问题应及时举手报告。

  否则,若影响考试成绩,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规定处理。因考生自己损坏或错答位置的试卷和答题卡,不予更换。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将在考后实施雷同技术甄别,对雷同答卷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提醒各位考生务必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并诚信参考。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过程全程监控。

  (三)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为准。

  (四)成绩公布与考后报考资格审核

  1.考试成绩经国家相关部门确认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2.考后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应试科目成绩全部通过的考生电子信息(含部分考生上传的证件材料信息,以及不适用告知制的考生信息)由我院提供。负责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只需对我院提供的电子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其中,对少数不适用告知制,或对上传的材料有疑问,需进行现场审核的,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交的资料由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确定,考生逾期不到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请各位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填写可联系的电话号码。

  3.对通过审核的考试成绩公示10天。在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制作成绩合格证明。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在人社部下发资格证书后,考生可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4.特别提示:在合格成绩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在公示期满还未查实的,后续发文、制证等工作照常进行,但在任何时候(如发证、注册、职称评审等任何环节)查实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实的,将依据“书”中相关规定,作出合格成绩或证书(成绩证明)无效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有关要求

  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和主管单位人事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2)。

  (一)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资格考试考点防疫方案”和“资格考试考生防疫须知”(随疫情变化动态更新),发布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请相关考生在考前14天以上登录查看,考前做好相关准备,考中做好配合工作。考务部门(考点单位)要针对防疫方案,落实好相应的防控措施。

  (二)要做好考后报考资格审核工作。审核的信息,要确保完整和安全,并及时传送。需现场审核的人员,信息联络要到位,谨防遗漏。

  (三)要做好考试服务和考风考纪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创造安全、良好的考试环境。同时,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下大力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

  附件:

  1.报考条件咨询电话



  2.2020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20年浙江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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