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数量、岗位和服务期限
成都市卫健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第四轮招募36个公卫特别岗,具体岗位详见《成都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位表》。公卫特别岗服务时间为3年。
成都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位表
二、招募对象
1.省内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
2.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0届、2021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未就业的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0届、2021届、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
4.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
5.省内普通高校其他非医药卫生类专业、符合岗位招募条件的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公共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6)我市服务基层项目在岗人员。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9日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应聘报名信息,应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提交。如应聘信息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将导致应聘报名失败,请认真填写。
(三)资格初审:报名初筛结果通知将于2022年11月21日下午5:30后在医院公布,请及时关注。
(四)其他要求
1.未按照要求填写应聘信息、应聘信息填写不全或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均视为报名失败。报名失败人员不另行通知。
2.报名时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在招募的任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招募)资格。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由医院组织实施。
(一)资格复审(原件校验)
1.复审时间:2022年11月22日下午14:00-17:30。
2.复审地点: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模拟医院教育培训中心110教室。
3.请资格初审合格考生提前准备以下资料到报考岗位所在地进行资格复审: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0、2021、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报名需提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专科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注册下载打印,必须在有效期内)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0、2021届和省外普通高校2020、2021、2022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提供社保缴费清单(天府市民云/四川人社APP可咨询打印);
(4)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需提供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证明;
(5)享受优先条件的,请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签订《考生诚信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未提供有关资料不能进行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面试由主管部门联合医院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拟于2022年11月23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方式:面试考核采取当场提问考生答辩的方式进行,根据应聘者专业基础知识、心理适应能力、职业认知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面试总分共计100分,60分及以上视为面试合格,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材料:个人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个人简历5份(请按照附件2个人简历要求准备)、48h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考生防疫情况书》(请下载附件1填写)。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拟于2022年11月25日下午17:30前在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布。
六、体检
时间:拟于2022年11月26日,具体时间以医院公告为准。
进入体检人员由医院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医院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医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医院及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等。
八、公示
拟招募人员名单分别在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或办公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招募人员的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
九、递补
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如出现需要递补的情况,同一岗位最多递补2次,医院电话或短信通知发出超过48小时,考生无回应视为放弃递补,接到通知48小内,由于递补考生原因导致医院无法开展递补工作,则不再对其进行递补。
十、签订协议
公示结束后,医院及时与拟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十一、岗前培训
由医院对招募人员开展岗前培训。
十二、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待遇保障。招募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可参照各区(市)县“一村一大”“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待遇水平确定。招募人员待遇水平以上年度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乘以相应系数确定。系数与本人学历挂钩,大专生0.5、本科生0.55、研究生0.6。
2.工龄计算。招募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到基层单位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3.中途退出。招募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就业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镇(街道)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按本方案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各区(市)县的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
3.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在各区(市)县统筹指导下,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4.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医药卫生类专业项目人员,报考我市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
5.职称评定优先。医药卫生类专业人员在镇(街道)和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时间,计算为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由各区(市)县卫健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6.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十三、纪律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中,对有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为保证招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募工作的公平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咨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028-61318447)、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28-61881929)。
监督: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028-61318448)、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28-618810929)。
十四、疫情防控
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请考生密切关注成都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所有考生在考前做好健康状况、健康码、行程码管理;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前7天内无境外出行史或居住史,无前往疫情防控高风险地区、其他有病例报告地区(社区)旅居史;近3天内无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未接触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未接触其他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不处于四川疫情防控中的集中(居家)隔离或三天三检期;健康状况正常、健康码绿码、行程码无异常者,签署《考生防疫情况书》方可参加现场考试。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考生防疫情况书.doc
附件2:个人简历要求.docx
原文标题: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直属单位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第四轮招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d3hospital.com/hos_hr/2022/NbWQ8Qe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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