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起信息登记!2023年上海青浦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政策和日程安排公布

时间:2023-04-18 03:50: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少儿升学# 导语】4月20日起信息登记!上海青浦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政策和日程安排已经公布。根据相关规定,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登记,以便幼儿能够顺利入园。®文档大全网提醒广大家长,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流程进行登记,以免影响孩子的入园。同时,家长也要了解相关政策和日程安排,为孩子的入园做好充分准备。
image.png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本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优化区域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更好地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现就做好青浦区2023年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通知如下:

1.工作原则


  (一)坚持有序推进。各幼儿园根据本区入园工作要求,结合园所实际,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简章,按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一网通办,方便家长有序开展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二)坚持规范操作。秉持依法依规原则,规范入园工作流程。各公办园的招生班级数、班额数应按《青浦区2023学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执行。若因现实特殊原因未能按计划执行的,幼儿园须以书面形式报区教育局及相对应的街镇主管部门核准,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招生计划。民办园招生规模不得突破审定的班级数及学额数。

  (三)坚持公开公正。幼儿园不得对适龄幼儿和家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损害幼儿身心健康,不得提前招生。民办幼儿园应按要求向社会公布招生具体信息,对外公布的招生简章须报教育局审核备案。民办幼儿园可做办园成效宣传,但要确保内容真实可靠,不得向幼儿家长作出有悖政策的任何。

  (四)坚持因地制宜。公办幼儿园在优先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可依据区域和园所资源配置情况,按照来沪人员所持房产、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情况、持有年限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依次录取。对能坚持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残疾幼儿,应根据其残疾类别和程度安排至学前特教班、特教点或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不得随意拒绝其入园。

2.入园对象与条件


  (一)入园对象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二)入园条件

  本市户籍: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

  2.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4.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备注:

  (1)户口迁入、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4月30日。

  (2)城区内幼儿园根据学额情况,按照以上招生条件依次安置。如安置不下,由教育局按照招生条件及区域位置统筹安排。

  非本市户籍:

  1.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且积分达到120分;

  2.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3.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且积分达到120分;

  4.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但积分不达120分。

  备注:

  (1)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在满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后学额有余的,各公办幼儿园可按上述要求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并报区教育局及相应的街镇主管部门同意后,即可实施。

  港、澳、台地区及外籍: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适龄幼儿就近报名入园;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合法租住于本区并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青浦区实验幼儿园入园:

  入园条件:

  幼儿必须同时持有青浦区夏阳街道或盈浦街道户籍和房产证(房产证必须是幼儿本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幼儿户籍必须是幼儿本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房产证与户籍必须是同一地址)。

  当通过线上验证的幼儿人数低于计划招生数时,幼儿园应如数录取;当通过线上验证的幼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采用电脑摇号的方式录取。电脑摇号由公证处人员进行公证,并接受区教育局纪检部门、街道居委、家长代表等全程监督。

3.入园工作程序


  2023年青浦区学前教育招生采用先市级登记、后区级报名的方式。

  (一)信息登记

  适龄幼儿家长须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网址:https://zwdt.sh.gov.cn,进入“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手机登录“随申办市民云”APP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编号。《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确有原因无法自行完成信息登记的,可电话咨询、提前预约后,就近至全区各公办幼儿园或指定登记点(咨询电话见附件)进行登记。信息登记的顺序、信息登记的地点与是否录取无直接关联。

  信息登记成功后,将无法在信息登记阶段进行修改。确因特殊情况需修改或未登记的,家长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验证阶段完成修改或补登记。

  (二)招生公告

  城区幼儿园由区教育局划分学区,相关街镇幼儿园由教育局会商街镇划分学区,并向社会公布。

  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青浦区幼儿园招生公告”后,各园发布招生简章。

  各园的招生简章在区教育局备案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公告须注明园所等级、地址、收费标准、招生条件、人数、咨询电话与网上报名日期、补充验证日期等信息。

  (三)网上报名

  适龄幼儿家长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的“各区报名”,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完善报名信息,并自主选择公办或民办幼儿园提交报名(公、民办只可报名一类)。

  报名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家长,可按照学区示意图、各园招生简章的条件点击“报名公办”选择园所报名。每名幼儿限报学区内1所公办幼儿园。报名青浦区实验幼儿园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入园报名平台,选择学区内公办幼儿园报名。

  报名民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家长,可点击“报名民办”。(网上不含园所选择,可根据招生公告电话自主咨询。)

  (四)网上验证

  报名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家长,各公办幼儿园将在网上验证报名信息。

  报名民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家长,按照各民办幼儿园招生条件、验证指定时间与要求,自主联系园所进行网上验证材料。

  确有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和验证,以及未能按期提交报名信息的,家长凭相关证明材料,联系幼儿园线下补充验证。

  “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

  幼儿监护人对入园报名平台上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实行“一票否决”。

  (五)录取通知

  各幼儿园根据报名验证的实际情况,按照招生计划数和设定的招生条件依次录取,发放入园通知书。

4.入园工作时间安排


  1.4月14日,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区适龄幼儿入园政策、入园报名流程、入园政策问答、城区学区示意图、相关街镇学区分布。4月14日-4月19日,有意愿的幼儿园可组织园所开放日活动。

  2.4月20日-27日,家长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完成信息登记,获取《登记表》、登记编号。

  3.5月5日,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青浦区幼儿园招生公告”(幼儿园性质、级别、联系电话、地址、收费标准、招生人数、招生区域等)。

  4.5月6日,全区各幼儿园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简章。

  5.5月8日-12日,家长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填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

  6.5月13日,实验幼儿园向网上验证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验证通过短信。

  7.5月14日,实验幼儿园根据需要进行补充验证。

  8.5月16日下午1时,实验幼儿园准时开始电脑摇号;5月20日,实验幼儿园发放入园通知书;5月21日、22日,经电脑摇号未被实验幼儿园录取的幼儿家长重新选择学区内幼儿园报名。

  9.5月25日,其他公办幼儿园向网上验证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验证通过短信。

  10.5月27日、28日,公办幼儿园根据需要进行补充验证。

  11.5月8日-5月31日,民办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验证。

  12.6月24日,公办幼儿园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7月8日,公办幼儿园发放第二批补充入园通知书。

  13.7月15日,民办幼儿园发放入园通知书。

5.关于中、大班转园插班相关安排


  (一)中、大班转园或插班与每年的招生工作同步进行,家长按照学区示意图、各园招生简章的条件,于5月27日、28日至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和材料审核。原则上中途不再办理转园手续。

  (二)转园或插班的条件: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中班年龄段幼儿和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大班年龄段幼儿。入园条件参照适龄幼儿招生条件,视具体情况依次满足。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延迟入园的幼儿,优先满足。申请转入夏阳、盈浦街道公办幼儿园的幼儿,须持有上述街道房产,且本区户籍或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

6.关于0-3岁婴幼儿早教服务相关安排


  (一)有需求接受全日制托育服务的婴幼儿,家长可到各街镇开设托班的部分公、民办幼儿园及持有《依法开展托育服务告知书》的托育机构报名入托。公办幼儿园入托对象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婴幼儿,婴幼儿本人需有青浦区户籍,托额有限的情况下,采取电脑摇号的方式录取。幼儿园托班有余额的,由幼儿园参照适龄幼儿招生条件依次录取。

  (二)有需求接受早期教育指导的婴幼儿,家长可到“青浦区早期教育指导中心”(黄泥娄路430号)、各公办幼儿园早教指导站报名接受早教指导服务。

  有以上需求的家长可在5月底关注青浦教育局或者青浦区早期教育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2023年青浦区3岁以下早期教育招生通告”获取相关信息。

7.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69713936、69225018

  线上咨询:
image.png
  招生监督电话:69713877

  信息登记日期: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7日

  家长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报名日期: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2日

  电话咨询时间:08:30-11:30;13:30-16:30

  附件:线下服务点咨询电话一览表(如有问题,请先电话预约后前往线下服务点)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3年青浦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shqp.gov.cn/edu/eduzwgk/lm/jy/zs/xq/20230414/1113010.html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Zb1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