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喜欢狗,但又怕狗。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不知什么原因,我总是不能与狗友好相处。
原来,我家养着一只狗,是姐姐从网上买来的。它一只金毛寻回猎犬,我们给它了一个名字——妮妮。
起初,这只狗很小,我很喜欢它,但是却又怕它。它一直追在我后面跑。它的毛是白色的,想雪一样的白,别的人都说金毛是黄色的毛,或许是太小了。
我想,它现在还小,如果现在让它不咬我,并且不抓我,我能和他玩我也就达到了目的。我先停下来,它在后面也“刹车”了。他坐下来,用那蓝宝石般的眼神看着我。我想先去试探一下,看妮妮是否会咬我。我蹲下来,用手抚摸了一下妮妮的头,他并没有去要我,二是“点了点头”舔了一下我的手。他终于老实下来了,好可爱呀!这还是我第一次近距离摸她的。感觉太爽!
在我家里,他总是第一个起床,让后爬到我床上,朝着我叫两声,先把我叫醒。接着,再去叫醒别人。所有人都很困,他到摆着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我写作业时,他就坐在椅子上,看着我写作业。我也拿她无奈。它在屋里到处乱窜,吵得我无法学习。他一会儿跳到我桌子上,自豪的模仿一声狼叫,感觉自己十分神气的样子。接着又跳到床上。哦!我才叠好的被子!这下又要被这个调皮捣蛋的妮妮给弄乱了。我实在受不了他了。他再次跳到我桌子上,坐下来朝我我看,我叹了一声气。这下可激起了妮妮的兴趣,一阵狂叫后,就跑出了屋子。我也更加喜欢妮妮了。
过了好几个月,也就是现在。妮妮已经长大了,用一个字来形容他就是——肥,小时候的它,我还可以包起来,一点都不像只金毛,现在,才像只真正的金毛。的确,他真是肥啊,有40来公斤,和我差不多重!
妮妮走在路上,就像是一个打了胜仗后凯旋归来的勇士,真是霸气!可威风了,别的小狗见了它就好象见了一个狗中的巨人使得,有的大胆些,敢上去叫两声,妮妮一去咬,它们就闻风丧胆的吓跑了。有时就连路上的行人都害怕它。体型庞大并没有多大的用处,还是要看胆量大还是小。有的时候,都会被另一栋楼上养的吉娃娃给吓跑,回来时,你你也就不敢再威风了,特像打了败仗的勇士回归了。
我喜欢狗,因为有了狗,才使我的生活不再无聊,而是每天都充满着无穷的乐趣。
我也想说一句: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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