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记者3名,网站管理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男女不限,20岁以上,45岁以下;
2.专业不限,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团结协作,吃苦耐劳;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新户籍优先聘用。
(二)岗位所需条件
1.记者岗位:热爱新闻事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敏锐的新闻捕捉能力,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具备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2.网站管理员岗位: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一定专业能力,负责网站的设计、建设及日常维护与更新、可以独立完成网站前后台工作,熟悉互联网网站的运营管理。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1月10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或实地报名。网上报名请填写《报名表》发送至jrdx3626559@163.com;实地报名地址:大新县新闻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626559)。
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应聘本人承担。
四、考试办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时需提交验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1.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发表作品等原件和复印件;2.近期一寸免冠相片3张。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待遇
经资格审查和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表现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或解除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聘用人员的待遇按规定执行。聘用期间,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聘用人员出差、出勤补助标准与在职在编人员一致。
六、费用来源
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由县财政安排解决。
附件:报名表
2016年广西大新县新闻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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