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生活在康涅狄格州的小蟋蟀柴斯特,循着香味跳进了一直野餐篮里,美美地饱餐了一顿。不料,乐极生悲,它被一袋牛肉压在底下,被带上了前往纽约的火车,从此,开始了一段传奇之旅……
我想,柴斯特之所以在音乐事业的高峰期退隐,回康涅狄格州,很可能是因为它失去了歌唱的自由,不再快乐,所以回了老家,但它是一只有情的蟋蟀,在离别时,柴斯特对玛利欧娜依依不舍的情形,使我的心深深震撼……
在《红楼梦》中,作者写了近一千个人物,但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被人称为“女曹操”、“胭脂虎”的王熙凤。
别看王熙凤貌赛天仙,她可是真正的面艳心狠,对待下人是心狠手辣,绝不留情。在秦可卿刚刚去世不久,她被请到宁国府来料理家事。她刚去,就把宁国府管理得井井有条。一次,有一人迟到了一会,凤姐不念脸面,让人拖出去打了xx大板,还扣了一个月的银子,那人明明挨了打,还得近来叩谢,凤姐说,以后再迟了翻倍挨打。大伙知道了凤姐的厉害,个个都服服帖帖的。
但是恶人终有恶报,这位女霸王的下场是很悲哀的。这一切都是她自取灭亡。
虽然我还小,不是很能读懂,但《红楼梦》里还有许多故事值得我们一读哦!
我最喜欢里面的人物是凤辣子——王熙凤,她精明能干,做事认真,性格爽朗,是事业型的女强人,我崇拜她。里面描写的人物生动细腻,栩栩如生,让人觉得他们就生活在我们周围。也反映出中国深厚的文化底蕴,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我们要努力学习,研究学习中国古典文化,让中国文化在全世界发扬光大。
翻开此书,每一回的故事都使我刻骨铭心。然而,从这本书中我也读出了作者曹雪芹十年之间创作的艰辛。当我读到第十三回《刘姥姥进大观园》时,我真惊了!我为作者的伏笔震惊,也为当时的富贵人家震惊。大观园,不知有多少个馆楼,连吃一顿饭都如此讲究,难道不令我们震惊吗?当我怀着急迫的心情读大结局时,我为贾、史、王、薛四大家族感到悲哀,同时我也为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而感慨。被逼无奈的林黛玉病绝身亡,贾宝玉因林黛玉之死,看破红尘,出家为僧。然而,因为社会转变,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从此走向了灭亡之路。生动形象地衬托出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作者的心声。
在作者曹雪芹的笔下,红楼梦绘声绘色的千古流传。
小说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真实、生动地描述了世袭家族家庭贾府盛极而衰的过程。
其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贾迎春误嫁中山狼的那一回。迎春因为一个不小心,而将自己断送在了中山狼—孙绍祖的手上。迎春刚嫁到孙家,孙绍祖就天天欺负迎春,导致了迎春的死亡
我认为,孙绍祖太不知羞耻了。贾府因为想到了两家是世交,所以才放心的将迎春嫁到了他们家,谁知他竟这样对迎春?真是配得上中山狼这四个字。
书中还塑造了林黛玉、贾宝玉、王熙凤等人物形象,栩栩如生。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多愁善感的林黛玉和追求完美的贾宝玉。
林黛玉虽然很爱哭,但是她很有才华。作诗画画,样样精通。只是,我不喜欢她多愁善感的性格,为了保护自己,常常用尖酸刻薄的语气去对待别人。最后,林黛玉在凄凉中死去,让我对她产生了又爱又恨的想法。
书中的宝钗则与之相反。她从小生长在富足的家庭,又有妈妈和哥哥的疼爱,养成了她大家闺秀的性格,深得长辈的喜爱。
当我读完《红楼梦》这本书,对艰苦多了一份理解;对追逐梦想多了一份执着!同样的我们要为了能生活在一个民主的社会而感到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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