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卫计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39名,其中:市中心医院27名、市第二医院23名、市康宁医院8名、市妇婴医院39名、市传染病医院13名,市中医医院19名,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10名。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医师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要求在2016年10月26日(含)之前。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由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www.jzwsw.gov.cn)统一发布,咨询电话:0416—3125037、3139277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6日-28日。
2、报名地点:锦州市卫生大厦二楼(锦州市府路55号)
3、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证明及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三)考核
考核由锦州市卫计委组织实施,考核采取形式等相关事宜经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www.jzwsw.gov.cn)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体检或考察未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如出现职位空缺的可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www.jzwsw.gov.cn)公布。
四、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www.jzwsw.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量自行确定。
本公告由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2016年锦州市卫计委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2016年辽宁锦州市卫计委招聘139人公告.doc正在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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