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时间:2023-02-23 04:15: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咨询师考试#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获悉,《2023年湖北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现已公布,报名时间:2月22日-3月1日,考试时间:4月8日-9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考试院(局、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咨协资信〔2023〕5号),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设“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客观题)、“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客观题)、“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客观题)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主观题)4个考试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事项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规定的考区内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4号)、《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说明》(中咨协资信〔2021〕7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


  (二)告知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虚假的责任。人事考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监管,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


  (三)资格审核。


  各地工程咨询行业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试大纲


  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21年版《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2日9:00—3月1日20:00。


  (二)网上注册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2月22日9:00—3月2日17:00。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2月22日9:00—3月3日18:00。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4月3日9:00—4月9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时间


  2023年4月8日


  09:00—11:30 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14:00—16:30 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2023年4月9日


  09:00—11:30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14:00—17:00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须与报名证件保持一致)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区设置


  为方便考生就近参加考试,此次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设置武汉、黄冈(黄石、鄂州、咸宁、孝感)、襄阳(十堰、随州、神农架林区)、荆州(恩施、荆门、省直管市)、宜昌、省直等考区。其中省直考区负责中央在鄂单位及省直单位考生。


  六、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中咨协资信〔2021〕7号)的规定,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收取,《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30元,《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50元。


  七、违纪违规处理


  加强管理,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八、有关要求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各地要严格落实当地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网信、经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考试报名及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得指定任何培训,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合作关系。


  附件1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8年;


  2.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6年;


  3.取得含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工学学科门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4年;


  4.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3年;


  5.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其他专业,或者其他学科门类各专业的上述学历或者学位人员,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免2科”报考条件


  凡符合《暂行规定》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者,可免试《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或者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工作满8年。


  二、有关问题说明


  (一)《暂行规定》中所称"工程咨询业务",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中规定的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 1.规划咨询:含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行业规划的编制;2.项目咨询:含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投融资策划,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等;3.评估咨询: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对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PPP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评估,规划和项目中期评价、后评价,项目概预决算审查,及其他履行投资管理职能所需的专业技术服务;4.全过程工程咨询: 采用多种服务方式组合,为项目决策、实施和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管理服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均属于工程咨询业务。


  (二)《暂行规定》第二章第十条中所称的"专业"是指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具体如下: "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是指 "工学"学科门类下的所有专业;"经济学类"专业是指"经济学"学科门类下"经济学类"中的经济学专业和经济统计学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是指"管理学"学科门类下"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中的管理科学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工程管理专业、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以及工程造价专业。


  所学专业不属于上述学科门类专业范围的报考人员,其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年限均相应增加2年。


  (三)《暂行规定》中所称"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本人应完成学业并获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肄业 证书、结业证书除外) .


  (四)《暂行规定》中所称"从业年限",是指报考人员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五)《实施办法》第六条(一) 中所称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是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组织评选的全国优秀工程咨询 成果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评选的 全国优秀勘察设计金、银奖所附获奖证书或获奖名单中所列人员。


  上述人员可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六)《实施办法》第六条(二)中所称"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是指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工程技术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具体包括: 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一级建造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造价工程师。


  取得上述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工作满8年的 人员,可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七)港澳台居民符合报名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咨询工程师(投资) 职业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 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报考者,其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八)咨询工程师(投资) 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纸质证书和电子 证书双轨制。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制、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用印。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通过各地方工程咨询协会发放纸质证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提供电子证书下载和查询验证服务。


  三、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名。


  (一)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新报考人员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报考人员需在注册库中补充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


  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在报名时上传相关信息扫描件,以备后期核查。


  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和信息填报说明要求,了解不实后果,守信践诺。


  (二)注册核查


  本注册核查分为在线自动核查、在线人工核查。


  在线自动核查:


  1.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2.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3.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查范围的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在线核查。请报考人员提前在学信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便于后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核查。


  4.报名材料上传。符合“免2科”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上传获奖证书或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照片页、编号页合并成一张图片)扫描件,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在线人工核查:


  5.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上传身份证件扫描件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6.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数据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7.国(境)外学历、学位请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三)报名核查


  8.适用告知制人员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通过“在线核查”,“适用告知制报考人员”可以选择报名处理方式是否“采用告知制报考”。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按“是否需要上传材料”要求,上传报名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


  免予核查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已作出的;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


  ③所学专业与允许报名专业匹配;


  ④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中无记录的 。


  (2)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报考,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后,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9.不适用告知制人员范围和报名核查流程。


  (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第31号令),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3)“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后,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10.适用告知制人员申请撤回的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名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此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四)在线人工核查范围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自动核查通过的。


  (五)网上缴费


  资格核查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如果发现报名时姓名或身份证号错误,请考生重新注册正确的信息,在报名结束前到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信息更正申请。


  2.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如考生手机号变更,请及时在注册信息维护中变更本人的手机号码。


  3.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他报名信息;审核后,需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修改报名信息。


  4.报考人员缴费前修改报考级别后,需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5.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它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6.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手机号或密码提示问题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7.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一周后,省直和武汉报名点的考生在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领取,其他市州报名点考生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后领取。代领人还须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8.本次报名不设现场人工核查,请考生尽量选择制报考,按网报流程进行报名。如有问题请致电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详见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或微信公众号。各市州资格审核联系方式详见报名表。


  考试报名有关问题请考生关注“湖北省工程咨询协会”微信公众号,在业务管理栏点击“咨询师报名审核”进行咨询。


  五、答题注意事项


  1.《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为主观题科目,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2.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式样)


  一、基本信息


  (一)办事事项名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二)报考人员信息


  姓 名:


  工作单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二、告知内容


  (一)证明事项名称


  ××××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


  (二)设定证明事项的依据


  ××××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考试(评价)实施办法。


  (三)证明的内容


  报考人员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关于学历、专业、学位、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方面的要求。


  (四)的方式


  由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一经提交即具法律效力。


  (五)核查


  考试组织机构依据报考人员作出的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并综合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的信息进行核查。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对待核查人员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不实的责任


  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凡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包括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通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等。报考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书公开的形式、范围、时限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考试组织机构、考试主管部门将根据事前、事中、事后核查情况,通过对外服务场所、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告知书全部或部分签署人员名单、所签署告知书全文或部分文本,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三、报考人员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告知书,对内容及不实的责任已充分知晓。在此,我郑重向考试组织机构:本人符合本项考试报名条件,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客观,愿意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


  报考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hbsrsksy.cn/hbksy/001/001001/001001002/20230220/ff678b62-a1fe-4f9a-bf3e-35025ea607a2.html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aSa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