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考# 导语】©文档大全网成人高考频道根据天津招考资讯网公布的《2018年天津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章程》了解到,2018年天津市成人高考录取体制已公布,具体如下:
录取体制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市高招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录取时,市高招办原则上按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院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类型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
控制分数线划定
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和招生规模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专业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艺术、体育类录取时,在考生统考成绩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招生学校专业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18年天津市成人高考录取体制(已公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