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一)面试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具体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凤山县2023年自主招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9月9日(星期六)上午08:30开始;
面试地点:凤山县中学凰校区(凤韧楼)(凤山县凤城镇文笔路56号)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
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在2023年9月7日—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到凤山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305室)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考生在资格复审期间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面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因故自愿放弃面试的,请于2023年9月7日前提交自愿放弃面试书面声明或将扫描件、拍照图片发至凤山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邮箱:wjrs6821217@163.com。
(四)面试方法及成绩确定。
1.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统一面试题本。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获取信息能力、自我情绪控制、服务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结构化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结构化面试成绩在考场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2.面试组织管理。由县人社局牵头,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成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严禁所有人员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资料等其他物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个人信息,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查看。
3.面试成绩计分办法。面试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同一职位的面试必须安排在同一考场,每个考场面试考官为5—7人(其中主考官1人),考官按照每个测评要素逐项评分,考场计分员对考官评分进行汇总,去掉每个测评要素的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出考生面试成绩。考场计分员对面试成绩进行统分后,交核分员复核签名再送考场监督员、主考官审核签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4.总成绩公布。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相应岗位面试结束,经相关审核程序确认无误,由本考场监督员及主考官组织考生到原面试室宣布考生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2人以上(含2人)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二、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由县卫健局会同县人社局及县纪委监委统一组织入围体检人选到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审批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函〔2023〕56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核。招聘单位或承办聘用考核工作的单位(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审批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函〔2023〕56号)要求开展聘用考核工作。
三、公示、审批和聘用
(一)公示。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审批。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聘用。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规定试用期限,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或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使用聘用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下达聘用通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违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其个人表现将记入凤山县公开招聘不诚信档案,两年内不得报考凤山县事业单位相关岗位招聘。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12月31日前,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其他要求
(一)考生应提前熟悉面试考点地址、交通路线。面试当天所有考生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步行前往面试考点。
(二)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同时,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应当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山县2023年自主招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或研究解决。
联系电话:县人社局事业股:0778-6811973
县卫健局人事股:0778-6821217
附件:点击查看
1.凤山县2023年自主招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工作面试人员名单2023.9.4.xlsx
2.凤山县2023年自主招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报考书2023.9.4.docx
凤山县卫生健康局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