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2017年考研报考点汇总
>>>2017年考研时间、研究生考试时间安排
>>>2017年考研大纲下载及解析汇总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题
新东方网校推荐:2017年考研政治、英语、数学课程!!点击进入免费试听>>

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专项计划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名额。
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
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
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
第七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第七十二条 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
第七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第七十四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教育部公布2017年考研录取政策.doc正在阅读:
教育部公布2017年考研录取政策07-07
小学教师实习日志三篇05-21
2017年贵州药学职称考试成绩查询时间12-30
黑龙江2022年3月ACCA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4月18日)04-19
开心的一天300字优秀作文三年级:三年级优秀作文:秋游开心的一天07-20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作文600字12-27
2018中共广东省潮州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2人】07-26
写景抒情哲理散文-初三抒情哲理散文:原来世界那么小_1000字12-04
我战胜了胆小作文600字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