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级建造师资格后审_2020年辽宁葫芦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副标题:2020年辽宁葫芦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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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 导语】2020年辽宁葫芦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发放通知已公布,下面®文档大全网将证书发放通知内容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考生可据需求自行选择领取方式。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资讯,我们会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葫芦岛市定于2021年3月29日开始发放2020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葫芦岛考区),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邮寄办理

  (一)根据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资格考试证书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启用“非接触式”的网上办理途径,与邮政部门合作,开通证书邮寄服务,考生可自愿选择。

  (二)成绩合格人员可于2021年3月29日开始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点击查看),根据提示填写证书领取相关邮寄信息。

  (三)成绩合格人员准确提交采集信息后,我中心将证书统一交邮政速递公司寄出。成功办理证书邮寄的考生可通过再次扫描二维码进入【我的订单】或通过【邮政速递便民通】微信公众号—E便民—职业资格证书,查询证书邮寄的状态。

  (四)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考生签收的邮件包含考试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存入考生档案)。邮寄费用按邮政部门收费标准采取到付方式由考生支付。如因虚假信息或拒绝配合投递签收要求的,邮政投递员有权收回证书邮件,相关费用由考生在现场领取证书时补交。

  二、现场办理

  (一)办理时间:2021年3月29日--4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法定假日休息)

  (二)办理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劳动大厦左裙楼二楼人才工作服务分中心人事考试科。

  (三)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因故本人不能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需持考试合格人员、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四)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按邮寄方式办理。

  三、其他事项

  (一)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十条处理。

  (二)咨询电话

  1.邮寄服务咨询电话:0429-2281183

  2.证书发放咨询电话:0429-6660762

2020年辽宁葫芦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发放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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