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盘锦市公务员公示:2019年辽宁盘锦市考录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副标题:2019年辽宁盘锦市考录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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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 导语】2019年辽宁公务员考试已进入资格审查阶段,为了让考生及时获悉相关事宜,今天®文档大全网为您精心整理了2019年辽宁盘锦市考录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供各位考生的查阅,更多公务员考试方面的资讯,请关注®文档大全网的更新。

  2019年度盘锦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将于12月21日开始,现将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具体人员详见http://rsj.panjin.gov.cn/)

  一、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2019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当出现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相关资格证书等,审查部门根据考生报名时的基本信息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参加工作人员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核验。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2017、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未就业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未就业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的考生由团省委出具;“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由服务地所在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

  报考面向辽宁户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招考职位的考生,另需提供县(市、区)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的退伍证明,并携带好本人户口簿。

  报考面向本县(区)户籍或生源招考职位的考生,其中按本县(区)户籍报考的另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按本县(区)生源报考的另需提供高考生源地证明,档案在学校保管的,由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出具,档案由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保管机构出具。

  三、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12月21日、22日、23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资格审核地点:

  盘锦市党建中心五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69号)

  四、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重新打印。

  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有异议的,请于2019年12月20日前向盘锦市委组织部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427-2822428

2019年辽宁盘锦市考录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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