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专业岗位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农信联社机关工作人员,诚挚邀请有志之士加盟省农信联社,共创美好未来。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1.纪委办公室审查调查岗2人。
2.资金管理部投资交易岗2人。
3.电子银行部电子渠道运营岗3人、收单业务运营岗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热爱农信事业,认同湖南农信企业文化。
2.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素质、工作经历或任职资格。
4.与省农信联社(含办事处、长沙审计中心)正式员工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学历条件和年龄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各岗位具体学历条件以《省农信联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后)明确的要求为准。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注册金融分析师(三级)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专业资格条件
各招聘岗位需具备的专业资格条件详见《省农信联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后)。
各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年限须为全职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具体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7月31日。
(四)不得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虽影响期满但经省农信联社认定影响招录或履职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农信系统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本人、配偶及父母在湖南农信系统有自借不良贷款未归还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经省农信联社认定影响招录或履职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8月12日上午8:00至8月27日下午18:00。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报考人员通过微信(移动端或PC端)关注“湖南农信微银行”公众号,点击右下角“微服务”栏目中的“员工招聘”,查看具体招聘岗位信息,选择报考岗位后按要求逐项填写报名资料,并上传身份证、证件照、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有关材料。国(境)内学历需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岗位有专业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要求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工作证明应据实明确报考人员所在工作部门、岗位及主要工作职责或相关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多头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前准备好相关报名信息及须上传的个人证件、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资料等,上传资料应为JPG、JPEG或PDF格式,且文件边框及文件内容必须完整清晰。
因报考人员填报或上传资料不准确、不完整或不清晰造成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省农信联社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甄选确定笔试人选。报考人员应仔细了解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在此基础上,自行确定报考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用书。
1.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按照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5:1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适当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时间预计9月中上旬,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通过省农信联社(www.hnnxs.com)、“湖南农信微银行”微信公众号或者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手机号及电子邮箱地址为准,下同)另行通知。
2.根据面试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通过省农信联社、“湖南农信微银行”微信公众号或者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
(四)考察
按照考察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考察人选。若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不能满足岗位需要,或放弃考察资格的,省农信联社可根据递补对象笔面试情况,决定是否从该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人选。
(五)体检
体检在省农信联社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结论由体检医院作出,若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省农信联社可根据递补对象笔面试情况,决定是否从该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体检人选。
省农信联社可根据工作需要对考察和体检的顺序进行灵活安排。
(六)公示
省农信联社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省农信联社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七)录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发放录用通知,采用劳动合同制用工方式,省农信联社与拟录用人员第一次签订四年期劳动合同,约定半年试用期。试用期内,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全额发放,其他工资按照相应工资标准的80%发放。试用期结束后,工资待遇按照省农信联社有关规定发放。试用期内,发现拟录用人员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省农信联社规章制度,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如录用环节存在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省农信联社可根据递补对象笔面试情况,决定是否从该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相应人选。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招聘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招聘全过程各环节直至正式聘用后,若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省农信联社均可以随时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公告中未尽事宜和需对外发布的招聘信息,将在省农信联社、“湖南农信微银行”微信公众号公布,或通过手机电话、短信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报考人员联系。招聘工作开展期间报考人员须实时关注省农信联社、“湖南农信微银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聘信息,同时保持手机畅通。报考人员因未按招聘公告的要求报名,或未及时查阅省农信联社、“湖南农信微银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聘信息,或手机通讯不畅无法及时取得联系等原因而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概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报考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四)省农信联社从未成立或委托成立任何考试中心、培训中心等机构或类似机构,从未编辑或出版过任何招聘考试参考资料,从未向任何机构提供过与招聘考试相关的资料和信息,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五)省农信联社有权根据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31-89801874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2278791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31-8227872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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