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排水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是平阳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全资国有企业。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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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全日制) |
户籍 |
备注 |
1 |
文秘 |
3 |
中文、文秘相关专业(参考2016年平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
大专及 以上 |
平阳县 |
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连续两年以上综合文字工作经验。其中两名文秘人员由公投公司统筹安排。 |
2 |
财务 |
3 |
财会类相关专业 (参考2016年平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
大专及 以上 |
平阳县 |
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需持会计证,具有连续两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其中两名财务人员由公投公司统筹安排。 |
3 |
工程预决算 |
2 |
建筑经济与管理 土木工程(造价管理) |
大专及 以上 |
平阳县 |
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连续两年以上造价预决算工作经验,具有造价员资格证书。 |
4 |
系统、设备维修与管理人员及管网巡视人员 |
9 |
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计算机网络技术与管理、网络系统管理、数据通信与网络系统;机电一体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给排水设备监理。 |
大专及 以上 |
平阳县 |
男,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连续两年以上相关专业从业经验。 |
5 |
污水水质化验分析 |
1 |
环保类相关专业 (参考2016年平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
大专及 以上 |
平阳县 |
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连续两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
6 |
排污工程(泵站、一、二、三级管网)质量验收 |
4 |
土木工程类相关专业 (参考2016年平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
大专及 以上 |
平阳县 |
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连续两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道路与桥梁工程工作经验,具有监理员、施工员资格证书。 |
合计 |
22人 |
三、招聘流程、具体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审查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期考核等程序进行。
(二)资格审查与报名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到平阳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昆阳镇解放街161号)报名,时间从10月17日开始到10月19日结束,报名时间每天8:30~12:00,14:00~17:30。联系人:徐治虎,咨询电话:0577-63721859。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规范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证书、招聘岗位需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统一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以及所在单位社保等有效证明。
3、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比例不低于3:1,若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平阳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调整招考人数或开考。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学历高的优先,学历亦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加试办法另定)。总成绩最低录取分数为60分。
(四)体检、考察
1. 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体检通知届时在平阳人才网公布。
2.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标准执行。
3.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 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研究决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公示为5个工作日。
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范围以排水工作法律法规、排水管道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专业知识为主,笔试、面试、体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凡在填报资料、提供材料或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按要求选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具有相应中级职称的总成绩加2分,报考者高级职称的总成绩加5分。
5、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6、已被其他单位聘用的,终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本公告由平阳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 平阳县排水公司招聘公告报名表
附件2 :2016年平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2016年浙江温州市平阳县排水有限公司招聘启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