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
(一)进入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的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及地点由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电话通知,请参加体检的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小二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按通知时间、地点集中报到。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选自理,体检费在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需要复查、复检的考生,费用按规定由医院另行收取。
(四)体检执行标准及复查事项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体检为空腹体检(体检当天上午必须空腹),体检前三天,注意正常饮食、作息(不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体检考生须知》(见附件2),如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方能进行考察,具体考察时间由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电话通知。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生活和工作表现等,并对考察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组将会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考察人选联系,请考察人选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如考察人选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玉林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775-26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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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事业单位协议工资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体检及考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yulin.gov.cn/tszl/rsrc/sydwzk/t165894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