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省综合评价录取即将开始!为让我市广大考生熟知和掌握相关政策。陇南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将在近期为大家推出“综合评价”政策解读专题,为有志于走职业教育道路的高三学子们送来福利!!!
2023年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时间为4月15日-4月19日
什么是综合评价录取?
概念
我省“综合评价录取”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重要渠道,是以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评价材料为依据,择优录取的一种招生录取方式。考生通过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后,无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便可进入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习。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渠道,促进我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
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旨在促进高校遵循高职(专科)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促进普通高中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发挥个性潜能提供多样化选择,为学生接受高职(专科)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方式,构建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多元评价、多方有效监督的高职(专科)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综合评价录取与普通高校招生相对分开,实行学考成绩评价方式。
特点
综合评价录取VS普通高考录取
相同点
1.都是国家正规统招计划;
2.两种方式录取的考生同年入学,同时毕业,学费、住宿费、资助政策完全相同;
3.毕业时拿到的毕业证书、报到证均与普通高考录取的高职(专科)学生完全一样。毕业后享受的就业政策及待遇完全相同。
不同点
1.录取时间不同,综合评价录取一般于5月左右公布录取名单;高考录取一般在8月底才结束。
2.录取依据不同,综合评价录取采用学考成绩评价方式录取;普通高考录取则以高考成绩作为依据。
3.录取计划比例不同,各招生院校在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中投放的计划占比较大。
综合评价录取的报名条件?
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可选择参加高职院校综合评价录取。
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如何填报?
综合评价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第一次投档录取未满额时,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设置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第一次填报志愿在报名时即4月15日-19日同步填报,征集志愿5月4日填报。
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的方式是?
2023年综合评价录取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报名并填报志愿,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
综合评价什么时间开始录取?
综合评价第一志愿录取于4月27日至4月28日进行,征集志愿录取于5月5日进行。
综合评价院校怎样录取?
综合评价录取以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评价材料为依据,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录取结果何时公布?
5月8日向考生公布录取结果,5月8日至5月9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对录取结果进行确认,超过确认截止时间且没有确认的一律视为同意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