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三毛,那颗飞扬在沙漠的心,那只飘扬在非洲的风筝,我羡慕她不羁的流浪。我读张爱玲,那尖锐辛辣的笔触,那华彩乐句后的悲凉,我懵懂中恍惚认识人情世故。读冰心,望穿秋水中一朵白莲;读梁实秋,简单生活亦能说出许多趣味。
只有静心下来,才会好好地捧着一本书看。人们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恐怕这无形的黄金也令许多人疯狂。
每个人的大脑都是一座楼,一楼以上的楼层忙碌着不可歇息,只有地下室才能远离上面的喧嚣,真真正正的一片净土。而我的地下室是由书堆砌成的世界。我自小与书结下不解之缘。因为识字多,读的书也渐渐多了起来。我还记得我还记得我读的第一本名著是一本儿童版《红楼梦》。那时故事情节也没记住多少,只记得有个叫林黛玉的弱女子。到后来大一点儿就开始读原著。镌美的大观园里的爱恨痴嗔深深感染了我,暗暗感慨群芳泯灭的悲情。可终究年龄太小,也没有特别的思考。
后来读《天蓝色的彼岸》——一本关于死亡的故事书。前面的部分读起来有点儿干巴巴,但有章最让我感动。主人公的亡灵与爸爸妈妈还有姐姐告别,他想拥抱他们,他想对昔日讨厌的姐姐说对不起,他想全家再一起吃下午茶。统统都不能!他已经死了,他现在仅仅是一缕魂。怎么跟亲人们告别呢?他集中毅力控制笔在纸上写下“我爱你们”的字眼。这段尤为催泪。好好珍惜身旁的人吧,失去了就不可能再挽回。明天是未知的。下一分钟甚至下一秒钟你都不知道有什么飞来横祸。只剩孤魂时就怀念生前的人们,是多么可爱。那为什么当初任性的自己却不懂得好好对待反而一次次地逼走了他们呢?我也一改平时有点小任性的坏毛病,理解父母,珍惜周围的人。
现在接触了三毛的作品,美丽的沙漠,说走就走的旅行。真性情和潇洒让我佩服不已。曾经也想过放逐心灵去流浪。但我本身是一个畏畏缩缩的人,再加上才14岁,这简直是天方夜谭!只敢想不敢做,流连在地图上的旅行是谁都能够做到的。但读她的书,是真的想让自己放肆一回。人生不期待平庸。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为何不趁自己年轻去闯一闯呢?潜移默化地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观。
书中的温情,书中的残酷,书中的光芒,书中的阴暗,其实都在默默地影响人生。读书与人生,不得不说是一对看似不相关的词其实是关联很紧密的词。人人都说书是营养品,好书就是好的营养品,将作者的美好愿望传递,融进人生,只待人生路上百花齐放的盛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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