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企业泰州市公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经办合同制工作人员10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工作勤奋,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4.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户籍为泰州市,2017年1月1日前落户或者2016年应届毕业生原籍为泰州市;
7.无法律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彩照4张,到泰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7号、8号窗口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2月23日。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则按实际报考人数核减招聘计划数。
经资格审核后,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按电话通知时间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 考试
1.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结束后,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面试参照公务员招录面试的程序和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
根据考试合成总成绩,按职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合成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1.考察合格人员在市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
2.公示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与泰州市公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待遇及其他
录用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考生考试成绩及录用人员名单将根据招聘流程及时在泰州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公布。咨询电话:0523-86606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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