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赤峰遴选|2020年内蒙古赤峰红山区秋季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副标题:2020年内蒙古赤峰红山区秋季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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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分享了2020年内蒙古赤峰红山区秋季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安排,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发布的资讯。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赤峰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和《红山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招生管理制度(修定)》,坚持“公开公正、免试划片、控制班额、校际均衡”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的招生原则,规范入学秩序,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招生对象


  1.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

  2.具有红山区户籍,其父母拥有合法永久住所及租住的适龄儿童;

  3.驻红山区部队军人子女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4.非红山区户籍,因其父母在红山区拥有合法永久住所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5.非红山区户籍,因其父母在红山区务工租住房屋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6.符合入学条件且能够自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可以申请随班就读;不适合随班就读的可到红山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接受更适合、更专业的教育和训练;对重度残疾儿童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学位类型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户籍和居住情况将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划分为六个类型:

  A类:红户有房,即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是红山区户籍,房产证权属人是父母双方之一,并实际居住。

  B类:外户有房,即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非红山区户籍,在红山区内购房,房产证权属人是父母双方之一,并实际居住。

  C类:红户祖房,即适龄儿童少年是红山区户籍,其父母在城区内(含松山区、新城区和红山区)无房产,而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红山区,祖孙三代户口在同一户口簿,房产证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D类:外户祖房,即适龄儿童少年是非红山区户籍,其父母在城区内(含松山区、新城区和红山区)无房产,而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红山区,祖孙三代户口在同一户口簿,房产证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E类:红户租房,即适龄儿童少年是红山区户籍,父母在城区内(含松山区、新城区和红山区)无房产,租房居住。

  F类:外户务工租房,即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非红山区户籍,在红山区务工,且城区内(含松山区、新城区和红山区)无房产租房居住。

  以上所述A、B、C、D类中的房产证权属人产权必须为100%,且登记时间为2020年6月1日(含)以前。

幼升小入学流程


  幼升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3日至6月12日;学校现场复审时间为7月26日至8月2日;教育局调剂时间为8月4日至8月5日;电脑智能分班及名单公布时间为8月7日。

  1.学校招生宣传。各小学要在学区内幼儿园、社区主要出入口张贴招生广告,告之家长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报名网址、所需入学材料、招生地点等;公布招生电话,接受家长网上报名咨询等。

  2.成立工作小组。各小学成立招生工作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确定材料审核员、复核员、信息发布员等相关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严格纪律要求,认真审核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基本情况,详细登记适龄儿童基本信息。接受家长和教育局派驻招生督查员全程监督,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家长网上报名。凡符合我区幼升小条件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家长必须通过网站报名(网址为红山教育教学网www.hongshanjy.cn),也可以微信关注“红山教育网”公众号进行手机报名,真实完整填写学生信息,上传审核要件,并根据所居住地址及学区划分认真填报所报名学校及所属学位类型。报名结束以后,家长需要密切关注网站发布的招生公告。因家长原因错过网上报名的,只能服从教育局调剂。

  4.分类复审公示。各小学在审核时段要将各学位类型在招生网站及时公布。家长需要在所属学位类型审核时段内,持所需审核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报名学校现场审核,确认学位类型,分类公示,直至额满为止。

  第一批复审入学:A类红户有房,时间:7月26-27日。

  家长(法定监护人)在所报名学校划定的学区内有房产、红山区户籍,入学时需提交以下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1)适龄儿童和家长(法定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

  (2)适龄儿童家长(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房权证;

  (3)2020年的水、电、暖正规发票各1张。

  第二批复审入学:B类外户有房,时间:7月28-29日。

  家长(法定监护人)在所报名学校划定的学区内有房产、非红山区户籍,入学时需提交以下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1)适龄儿童和家长(法定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

  (2)适龄儿童家长(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房权证;

  (3)2020年的水、电、暖正规发票各1张。

  第三批复审入学:C类红户祖房、D类外户祖房,时间:7月30日(上午C类、下午D类)。

  家长(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产、适龄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红山区户籍和非红山区户籍分类依次审核,入学时需提交以下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1)适龄儿童和家长(法定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祖孙三代须在一个户口簿上;

  (2)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的房权证;

  (3)2020年的水、电、暖正规发票各1张;

  (4)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要提供市级房管部门(赤峰二中南门对过)出具的机器打印制式无房证明。

  第四批复审入学:E类红户租房,时间:7月31日。

  家长(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产、在学校划定的学区内租住、红山区户籍,入学时需提交以下要件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1)适龄儿童和家长(法定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要提供市级房管部门(赤峰二中南门对过)出具的机器打印制式无房证明;

  (3)2020年水、电正规发票各1张;

  (4)监护人与房主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第五批复审入学:F类外户务工租房,时间8月2日。

  家长(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产、在学校划定的学区内租住1年以上、非红山区户籍,入学时需提交以下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1)适龄儿童和家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要提供市级房管部门(赤峰二中南门对过)出具的机器打印制式无房证明;

  (3)家长(法定监护人)与房主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且租住1年以上;

  (4)2020年水、电正规发票各1张;

  (5)家长(法定监护人)与属红山区内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务工合同,且务工1年以上。

  在招生过程中确定学位类型时,如遇户籍分离不明、抚养权不清等特殊情况时,还需要提供监护人的结婚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相关证件作为佐证材料。

  5.分批确认上报。各小学按照学位类型分类招生,每批次招生数、学生名单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依序装订),分别登记、分类存档。学生名单由学校审核小组成员和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分类上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直至最后招生结束。

  6.现场摇号入学。在分类招生过程中,出现下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情况时,启动摇号程序。学校要在网站上及时发布摇号信息,通知家长参加摇号。参加摇号的学生必须符合摇号条件。对于第一次摇号未中或不符合第一次摇号条件的学生,学校要发布信息提醒家长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公告,根据教育局发布的剩余学位信息,自由选择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审核,如出现报名人数大于学校剩余学位数再次启动摇号。

  7.教育局调剂入学。因家长原因错过报名或摇号的学生、摇号未摇中及列入黑名单的学生,都必须服从教育局调剂入学。

  8.发放录取通知。公示期内无异议,发放录取通知书。

  9.现场电脑分班。学校要依据教师的年龄结构、学科结构、能力结构,实施师资均衡搭配,先确定班主任,并及时公布,公布后不允许再调整。学校通过“学生智能分班系统”,智能随机分配学生,组建班级。将确定的班级名单密封,班主任随机抽取,当场公布班主任和班级学生名单,并上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任何人不得干预分班全过程,分班完成后不允许再变更班级。2020年8月7日下午3:00各小学启动电脑分班。

  10.电子学籍建立。学校要在基础教育股指导下,为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建立国家电子学籍。

落实招生报名诚信黑名单制度


  凡在红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有法定居住用房(房产证)却提供租房合同扰乱招生秩序的,一律列入诚信黑名单。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伪造二代户口簿或房产证的,列入诚信黑名单,并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由此所产生一切后果由家长(法定监护人)承担,在招生结束后,由教育局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依法保障农民工子女入学


  为落实好“两为主”安置政策,解决农民工子女能够有学上、上好学的问题,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采取公开摇号方式,尽可能满足进城务工子女入学需求。摇号后仍未找到学位的由教育局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确保农民工子女能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关注关爱特殊群体儿童


  各中小学要详实了解入学孩子的基本情况,及时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儿童档案,搭建家校沟通平台,确保沟通渠道畅通无阻。同时积极开展“大手拉小手”、“一帮一”、“结对子”、“献爱心”等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儿童及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儿童的实际困难,使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扎实做好“防流控辍”工作


  利用国家电子学籍系统,各学校学籍管理员每周不少于2次登录学籍系统及时清理待办业务。实行辍学月报制度,及时发现“疑似辍学”学生。签定“防流控辍”工作责任状,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双线控辍”责任制。建立防流控辍动态数据库,对建档立卡学生要进行重点监控,确保一个也不能少。

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招生计划须报教育局审核、备案,所有民办学校不得干扰与破坏招生秩序,不得在招生工作中做过度宣传,不得为家长提供没有保障的,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民办学校在招生前要公开招生条件、招生程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严格学籍管理。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招生责任。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好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宣传,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学校要积极联系邀请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社区居委会及家长代表参与招生全过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二)严肃招生纪律,营造良好氛围。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入学各项规章制度,一次告之招生条件、招生报名、审核、纠错等事项。各校不允许擅自增加招生计划。招生工作期间区教育局将选派招生督察员全程监督。在招生过程中对故意扰乱招生秩序散布谣言,侮辱、诽谤及威胁招生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的依法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强纪律监察,强化监督问责。对在招生过程中无视招生制度和纪律,计划外招生、私自招收借读生的学校和个人将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吃拿卡要、欺上瞒下、徇私舞弊、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对校长及相关人员采取行政记过、撤销职务、调离原单位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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