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范围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域内在编在岗全额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期限未满人员、教师及医护人员)。
二、选调名额
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业务主办13人。
三、选调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综合考评、择优选调。
1.拥护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额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满两年及以上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及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功底,熟悉操作各类办公软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3.长期休病假人员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5日至27日下午17:30截止;
报名地点:南行政服务中心216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填写附件(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蓝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本人手写的学习及工作简历、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综合测试
依据报名情况,经公开选调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面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
(三)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事业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的公告后的第二天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试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组织考察
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组织考察。个人提供无违法违纪证明和征信证明。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公示
对拟调人员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https://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果出现异议,经查实后取消选调资格。
(六)调用
拟调人员公示无异议,报围场县公开选调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程序办理相关商调手续,调入后在该岗位服务至少满两年方可申请调动。进入商调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调资格
五、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选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选调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务必提供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面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以及伪造、假冒证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六、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第九版疫情防控方案的有关要求,报名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七、有关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辅导材料。
2、报名选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信息或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本方案须经围场县公开选调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咨询电话:0314-7528562
附件
公开选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原文标题: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weichang.gov.cn/art/2022/10/25/art_3088_8881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