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2019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9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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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19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服务中心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9:00至9月19日17:00,®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招聘计划

  2019年,自治区国资委信息中心计划招聘5名工作人员,其中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岗位1人。详细情况见《自治区国资委信息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下同。盟市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满或服务期满的也可报名);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应聘人员学历要求必须是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起点毕业生,且学历、学位双证齐全;

  5.年龄35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的截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日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要求,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的招聘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时间为准。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19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工作委托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

  2.报名时间

  (1)“项目人员”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9:00至9月19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截至到2019年9月20日12:00,交费时间截止:2019年9月20日24:00。报名交费截止后若“项目人员”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改为普通岗位允许其他人员报名。

  (2)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27日12:00;交费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28日24:00。

  3.应聘人员需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用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4.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不予审查通过。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由自治区国资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严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及时给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将在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考试收费有关事宜,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向报考人员收取报考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上年度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者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者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到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应聘人员减免的费用,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里。

  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子邮箱:kymtb6601707@163.com),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对于笔试缺考人员,不再退费。

  3.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

  4.《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自治区国资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全权委托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A卷(满分150分)。

  2.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

  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其中,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须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上午8:30-12:00。

  4.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4.两科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

  5.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国资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照顾加分

  6.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自治区国资委官方网站(http://gzw.nmg.gov.cn)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自治区国资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通知将提前7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自治区国资委官方网站(http://gzw.nmg.gov.cn)上公告。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招聘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3.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提供复审材料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自治区国资委官方网站(http://gzw.nmg.gov.cn)公告,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由自治区国资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发放《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通知请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自治区国资委官方网站(http://gzw.nmg.gov.cn)公告,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招聘各岗位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长每人10分钟,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3.面试设立7人考官小组,其中,非自治区国资委考官4人。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六)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将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

  考察工作由自治区国资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自治区国资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应聘者考察不合格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自治区国资委官方网站(http://gzw.nmg.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2019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自治区国资委信息中心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九)其他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3.面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4.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自治区国资委信息中心招聘工作接受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选派的督察员全程监督。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要求执行。

  四、组织实施

  (一)压实责任,精心组织。自治区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专门成立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自治区国资委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的全流程实施。公开招聘期间,对于各环节将精心设计,闭环实施,责任分解到岗,任务落实到人,认真执行各项制度,扎实完成好此次招聘任务。

  (二)合理安排,阳光操作。国资委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合理安排时间进度。公开招聘期间,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公布相关信息,让应聘人员应知尽知,加强招聘政策解读,工作人员有问必答,严密关注相关舆情,积极主动回应关切。

  咨询电话:0471-6945942、6946373(自治区国资委)

  考务咨询:0471-6600198、6281828、6601706(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471-6945283(自治区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

  0471-6944911(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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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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