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景德镇昌江县教育局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1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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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江西景德镇昌江县教育局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1人,报名入口2022年3月2日上午9时开通,©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image.png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加大引进人才工作力度,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将赴高校公开招聘111名中小学教师。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琼人社发〔2020〕10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坚持严格把关、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招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招聘中小学校教师111名,具体岗位条件见《昌江黎族自治县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一)招聘对象

  教育部统招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养,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4.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经体检符合标准。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2日至2004年3月1日期间出生。

  6.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在上岗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因违法、违纪行为曾受到处分,且处分期未满或处分期满但未对相应处分做出撤销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已被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系统聘用人员(含特岗服务期教师);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工资待遇。一经聘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当前所应聘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其他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为本科学历的聘用人员,享受以下福利待遇:

  (1)可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户口;

  (2)全额事业编;

  (3)每年享有带薪年假和一次免费体检;

  (4)符合人才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依据省县住房保障政策,申请每月1500元的住房租赁补贴或每年1.8万元购房补贴,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2.本次招聘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聘用人员,享受以下福利待遇:

  (1)可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户口;

  (2)全额事业编;

  (3)每年享有带薪年假和一次免费体检;

  (4)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在昌江县城没有住房的,可安排人才房供其住宿(物业费等其他费用自行缴纳),累计不超过60个月。符合人才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依据省县住房保障政策,申请每月2000元的住房租赁补贴或每年2.4万元购房补贴,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5)安家费。本次招聘聘用人员签订5年聘用合同的,博士学历15万元(税前),硕士研究生学历10万元(税前),分五年平均发放,经学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

  (6)专项津贴。聘用人员前3年发放专项津贴,每年学年度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考核结果未达到合格的不发放。津贴标准为:博士学历考核为优秀的5万元/年,合格的3万元/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核为优秀的3万元/年,合格的2万元/年。

  (7)探亲路费。夫妻一方或父母不在本省的,前3年可在工作单位报销探亲路费,每年报销不超过一次(1次往返),每次金额3000元(凭机票发票、船票、车票实报实销),应按规定等级乘坐 交通工具,其中火车为硬卧及以下、轮船为三等舱及以下、飞机为经济舱及以下。

  四、招聘程序

  采用网站发布信息与推广的形式,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changjiang.hainan.gov.cn/)、海南自贸港招聘网(http://www.ihnhr.com)、应届生求职网站(http://www.yingjiesheng.com/)上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于2022年3月2日上午9时登录报名网址(http://campus.51job.com/cjjyj2022)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该招聘点宣讲会当天上午12点结束。报名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及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保证图片清晰不歪斜):

  1.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应届生应聘者须附加提供:

  (1)2022年8月前取得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2)国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与应聘岗位的学科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者须于2022年上岗前获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3.不按照公告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考生上传报名材料后,将由工作人员于后台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凭身份证及相应报考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3)参加相应考点资格复审。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建议不要前往招聘现场。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每个招聘点限报考1个岗位;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复审

  1.初审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将通过短信和邮件通知面试,同时在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资格审查结束后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相符。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小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资格复审地点为西北师范大学(甘肃省兰州市)、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省西安市)、西南大学(重庆市)、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武汉市)、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省海口市)等5所宣讲会举办院校校内,具体以各院校就业日历公布的宣讲会信息时间为准。

  (四)面试

  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方式:(5-8分钟教学片段)+答辩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后,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资格复审点即为招聘点。

  3.面试前需准备:

  ①5-8分钟报考岗位教学片段;

  ②在读学历的学信网学籍查询证明(查询网址: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若有)及复印件;

  ④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若有)及复印件;

  ⑤面试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书》或面试前发送至考生邮箱); 

  ⑥合适的面试着装。

  注:材料原件核验,复印件收取后不予退还。

  4.评分原则:面试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必须无条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不服从指挥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天现场公布。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各招聘点组织考生选岗,按照报考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本着双方当场协商、考生本人自愿的前提下,签订三方协议或现场签署《三方就业协议书》。逾期没有提交三方就业协议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

  (六)体检

  1.面试成绩合格并签订三方协议者需进行体检,体检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另外同级别或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七)考察

  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后,由拟聘用人员所在学校提供该拟聘用人员现实表现材料,个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书)、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书)。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八)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拟聘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呈报县政府审议。经县政府同意聘用人员凭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于规定时间内到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报到,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按有关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上岗前需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一年),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算起,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五、有关要求

  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严格遵守当地学校疫情防控政策。

  六、纪律要求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2.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昌江黎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岗位咨询电话:0898—26630505

  4.监督投诉电话:0898—26633286

  咨询时间:2022年2月23日起09:00—11:30,15:00—17:3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2022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附件2、书

  附件3、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2022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2022年江西景德镇昌江县教育局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111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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