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智慧树中小学教师资格-2020湖南湘潭市湘潭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副标题:2020湖南湘潭市湘潭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时间:2021-12-26 05:37:52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教师资格证#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湘潭县教育局获悉,2020湖南湘潭市湘潭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上半年网报时间为6月10日-6月24日,下半年网报时间为10月15日-10月30日,具体详情如下:


1.jpg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要求,结合省、市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部署,现将2020年湘潭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受理对象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在湘潭县行政区域内的人员,资格认定种类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已受聘于我局核准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教学辅导工作岗位人员或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含听力合并言语残疾)、言语残疾之一,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网上申报

  申请人网上申报的合法有效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

  (1)网上申报受理时间

  上半年6月10日8:00-6月24日17:30。

  下半年10月15日8:00-10月30日17:30。

  (2)账号实名注册与学籍证件验证

  打开中国教师资格网,从网站右侧的红色方块形链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报系统。

  首先申请人应完成账号实名注册,然后使用注册账户信息登录网报系统,最后仔细完善每一项个人真实信息。其中,教师资格考试信息由系统自动同步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和学历学籍信息添加后,需申请人点击“核验”。凡核验不成功的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按网站提示上传对应的证书清晰照片,以便后期人工核验。

  (3)资格种类与任教学科的确定

  申请人确定的拟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应当满足该类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附件)。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考试类别”相同;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人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4)认定机构的确定

  申请人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与所属行政区域,正确选定认定机构。湘潭县教育局受理湘潭县行政区域内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申报。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5)网上申报其他注意事项

  ①在“填写认定信息”页面下,须上传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B,申请认定所用的全部个人照片须同版)。

  ②申请人的《个人书》应严格按系统提示的“操作步骤”下载打印、签名、拍照上传,确保信息全面、清晰。

  ③在“证书领取方式”项,选“邮寄”,请注意检查收件人信息的有效性。

  四、现场确认

  申请人应注意在网报系统中查看我局发布的“确认时间和注意事项”等有关现场确认信息,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规定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2020年湘潭县教育局的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安排:

  1.确认时间

  日期:7月6日-10日(上半年);11月2日-6日(下半年)。

  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确认地点

  湘潭县教育局(三楼313室人事股)。

  3.材料要求

  材料种类: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居住证④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申请人认定所有用的全部个人照片必须同版)⑤个人书⑥无犯罪记录证明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⑧学历证书⑨普通话证书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其中,材料①②④必须提供;③户籍为县外人员必须提供;⑤在网报系统中上传;⑥⑦由认定机构负责统一办理;⑧⑨⑩网上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供。

  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须提交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入学录取名册及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

  五、发证通告

  2020年湘潭县中小学教师资格上下半年两批次拟认定人员公示名单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通知,将在湘潭县教育局(http://www.xtx.gov.cn/9065/index.htm)公布。

  六、体检安排

  1、体检可在现场确认时进行。体检表可到县教育局人事股(313室)领取,体检表上需粘贴好与网报同版寸照一张。

  2、体检当日应空腹,禁食10小时以上,禁水4小时以上。

  3、体检表由体检医院收集后统一交县教育局。

  3、体检医院:湘潭县妇幼保健院(湘潭县易俗河镇云龙东路),联系人:张敏娟医生,联系电话:57888119、13789314021

  七、咨询电话

  湘潭县教育局人事股0731—57882069

  附件: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docx

2020湖南湘潭市湘潭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6r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