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过是未来进入优质中学的跳板,家长、学生的真实目的是紧紧瞄准高考的。因此幼升小既要看小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入的初中、高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小择校、升学变得更迷乱而复杂了。在这种形势下,家长要及时关注各种升学资讯,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各位分享了2020年内蒙古呼和浩特民办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公布,欢迎大家的关注。如有少儿升学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发布的资讯。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2020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及“阳光分班”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就相关招生原则、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报名方式、录取办法等主要政策进行发布。
一、招生原则
二、招生区域划分
三、推行阳光分班政策
阳光分班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行“阳光分班”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维护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各旗县区教育局要成立“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阳光分班”实施方案。做到分班方案、分班程序、分班过程、分班结果和咨询举报电话公开,确保新生按时入学和社会秩序稳定。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向广大家长和社会宣传“阳光分班”的目的意义、程序方法,做到家喻户晓,解除家长的疑虑,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参与的有利于“阳光分班”工作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氛围。
(三)严肃纪律,违规问责。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未参加“阳光分班”的学生和起始年级转入生;新生入学分班后,学校不得再进行调整或重新编班;各学校要及时将分班结果在学校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建立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同时设立咨询电话及举报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开学后,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对阳光分班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纪律的相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
按照《呼和浩特市市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和《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呼和浩特市各旗县区还将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所有关于招生工作的信息,以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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