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2019年中国地质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公告

副标题:2019年中国地质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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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中国地质大学了解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公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8〕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博士12名,硕士54名,硕士生分省计划见附表。其中招收汉族学生比例不超过10%。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2019年我校在土地资源管理和地理学两个专业招收10个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在资源产业经济专业可招收部分非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其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均在全日制或者非全日制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报考硕士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为止,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相关学院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⑤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计划。

  6.生源范围: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

  1.考生持自行下载打印的报考登记表到来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盖章(在职人员还需先到所在单位盖章)。

  注:教育部规定拟准考名单须公示10个工作日,请考生注意提前到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或高教处申请。

  2.硕士考生于2018年11月20日前将其中一份办理好的报考登记表寄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430074,电话027-67885153;请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勿通过其他快递寄送),其中一份交至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办(或考试院)领取网上报验码。

  博士考生将其中一份办理好的报考登记表于2019年01月15日前寄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430074,电话027-67885153;请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勿通过其他快递寄送),并按我校博士生招生报考要求报考。

  3.硕士考生凭校验码于2018年10月31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并于当地教育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报考信息;网报时报考类别选择“定向”,非在职考生定向单位填写来源所在省教育厅(湖北省考生请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在职考生填写工作单位。

  4.表格下载地址:报考登记表及定向协议书见附件。

  四、考试及录取

  1.硕士考生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博士考生参加我校博士生入学考试。

  2.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

  3.硕士生录取按照分省计划数和民族比例(汉族在职考生比例不超过10%)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其中理工类和应用型专业录取人数不低于50%。录取工作按照德智体要求全面衡量,本校生源不足,可在计划内调剂合格生源录取。录取的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

  五、其他

  1.其他规定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8〕2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执行。

  2.录取的少骨计划硕士生须在录取当年4月20日前(录取的少骨计划博士生须在录取当年6月10日前)签署定向协议书(协议书非在职考生一式四份,在职考生一式五份,正反打印),考生本人先填好签字(在职生还须单位盖章)交我校研招办签字盖章(外地考生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至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430074,电话027-67885153),考生送至生源所在地的省市教育厅签字盖章,最后交研招办两份协议。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8〕2号),被我校录取的少骨计划考生直接进入学校进行培养,不再单独安排强化基础培训。

  4.少骨硕士生入学第一年享受我校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博士生享受我校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已享受地方医保的少骨生入学时须向学院如实反映,不参与我校大学生医保。

  5.非在职少骨生入学时户口、档案须转入我校,在职少骨生户口、档案不转入我校。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月

2019年中国地质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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