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规定,结合我校专业学科发展及人才缺口,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基本情况
海南省卫生学校是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的重点中等卫生职业学校。学校创建于1977年,以行业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现开设有护理、涉外护理、助产、药剂、中药、农村医学、康复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中医康复保健(中医美容)、美容美体、眼视光与配镜技术等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保持在6000名以上,是我省基层卫生技能型人才的主要输送基地。为了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计划招聘23名人员,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1名,管理人员2名。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人员。
四、招聘条件、招聘的岗位和人数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现役军人;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附件)
性别不限。35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2日至1999年6月1日期间出生人员,30周岁以下即为1986年6月2日至1999年6月1日期间出生人员,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经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确定招聘方案后,在省政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海南省人才招聘网、省卫生学校网站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省卫生学校人事科受理。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25日至6月2日(正常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海南省卫生学校人事科(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32号)
电话0898-68661847(传真)
邮箱:hnwxrsk@163.com。
4.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海南省卫生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可在我校网站上下载报名表填写)。并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往届毕业生提供)、户口本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需提供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原聘用合同未满或未解除聘用合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快递的方式报名。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若是填写固定电话,清楚写明区号,以便随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公布在省卫生学校网站,无异议的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组织工作由第三方负责。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以各招聘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综合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省卫生计生委和海南省卫生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
3.面试事项
(1)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形式主要为试讲,主要内容为综合素质、专业知识。
(2)面试时间与地点:时间待定,地点为海南省卫生学校。
(3)面试考官由本单位和邀请其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本单位面试专家不超过40%。从笔试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之前,将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成绩核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算考生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省卫生计生委和省卫生学校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在省卫生计生委和省卫生学校网站公布。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和未按时体检的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相应减少招聘计划,不再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六)公示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省卫生计生委和省卫生学校网站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学校或省卫生计生委组织调查处理,结果报送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及入编
1.聘用入职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我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卫生计生委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签署合同。
2.入编管理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的应届毕业生需在入职三年内取得执业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证,学校予以办理入编手续。入职三年内未按要求取得以上证书,合同自动终止。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的往届毕业生需在入职三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学校予以办理入编手续。入职三年内未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合同自动终止。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卫生学校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8-68661847
监察科电话:0898-6861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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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南省卫生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017海南省卫生学校教师招聘公告.doc正在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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