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用户指南-鄂汇办

时间:2023-07-22 06:18: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湖北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用户指南-鄂汇办已公布,为了便于大家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使用的具体事宜,希望各位家长及时关注,如有义务教育招生的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image.png
  >>>点击查看2023年湖北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用户指南-鄂汇办

  相关阅读:2023年湖北襄阳市严格按计划招生,严禁“人籍分离”

  市教育局介绍,今年我市将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健全招生调控工作机制。各学校通过义务教育招生管理服务平台申报当年新生招生计划,各县(市、区)、开发区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申报的年度招生计划逐一审核。对民办学校和持续存在“大班额”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初步意见,经当地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核定,其他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由各地审批核定。按照国家班额标准和办学规模,各学校严禁起始年级出现55人以上“大班额”,并持续巩固大班额消除成果。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逐步将班额控制在标准班额以内,逐步消除“大校额”。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两个占比”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当年招生计划同上年度相比做到“只减不增”,新生入校后在校生规模同上年度相比做到“只减不增”。往年招生人数已超过额定办学规模的民办学校,当年不予下达招生计划。

  今年起全市严格控制调剂生。除委托管理、交叉区域和遗留问题外,中心城区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不跨区入学。各城区教育主管部门在统筹学位配置的基础上,严格控制调剂入学的条件、人数和占比。教联体牵头学校生源可在起始年级向教联体成员校(或分校)调剂分流。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保障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市教育局强调,义务教育招生管理服务平台核定的招生计划作为各学校新生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没有纳入平台管理的计划外招生不得注册学籍。经批准执行的年度招生计划在一定范围公开,作为本校三年后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名额分配的重要参考。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逐步建立择校生不参加优质高中指标到校录取的机制。

  除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生随班就读外,其他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民办学校自行招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入学,其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学手续。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原则上不跨校流动。为保障考试录取公平,初中阶段学校从2022级学生起,在八年级下学期开学后办理转学的,毕业时不得报名参加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录取。

  市教育局特别指出,公民办学校一律不得招收“借读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借读生”在原学籍学校和现就读学校均不能参加高中指标到校录取。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Zg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