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真题的题型有]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经济法》每日一练:留置权(11.10)

副标题: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经济法》每日一练:留置权(11.10)

时间:2023-06-01 09:20: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欢迎大家免费试听!!祝您取得优异成绩。

单选题

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甲享有留置权的是( )。

A、甲为乙修理汽车,乙拒付修理费,待乙前来提车时,甲将该汽车扣留

B、甲为了迫使丙偿还欠款,强行将丙的一辆汽车拉走

C、甲为丁有偿保管某物,保管期满,丁取走保管物却未付保管费。于是,甲谎称丁取走的保管物有误,要求丁送回调换。待丁送回该物,甲即予以扣留,要求丁支付保管费

D、甲为了确保对戊的一项未到期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扣留戊交其保管的某物不还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并有权就该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选项BC中不是“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不构成留置权。留置权的行使条件之一是“债务已届清偿期且债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履行义务”,选项D中是“未到期”,不构成留置权。

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经济法》每日一练:留置权(11.10).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aK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