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新宁县卫健系统面向本科医学院校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21名(见附表1)。
二、招聘范围:
本科医学院校2023届毕业生。
三、报名的资格与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愿意为新宁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贡献才华。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履行医务人员职责,遵守医德规范和要求。
(四)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资格。
(五)下列情形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凡被学校留级处理或受过学校处分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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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聘用
(一)发布公告:本次面向本科医学院校公开招聘地点为中南大学。
1、新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ning.gov.cn);
2、本科医学院校大学就业信息平台。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12日(9:00-17:30)。
(2)地点:中南大学。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方式:
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四)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新宁县卫健系统面向本科医学院校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3张。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就读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且包含考生全部成绩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全部必修科目成绩单并计算出平均成绩(请用excel格式填写,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为等次的,必须是合格以上,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
3、由学校开具的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及未受处分的证明。
(五)报名要求
1、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1)的招聘,所有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当场审核,审核不合格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2、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数,并报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决定后予以公布。
(六)资格审查要求
1、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者必须提供报名材料中所有材料的原件。新宁县卫健局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初步核算考生必修科目平均成绩。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并进一步核算考生必修科目平均成绩。
2、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并在报名表上签字,否则在招聘任何环节中都可取消其招聘资格。
(七)考试
1、考试方式:以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量120分钟。
2、笔试入围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单将在现场资格审查处公布发放。考生于2023年3月12日17:00-18:00到现场资格审查处领取笔试通知。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单。请考生笔试当天上午8:00以前赶到指定地点集合,不能按时赶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4、考试内容
(1)专业理论知识考试
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内容: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2)技能操作考试
技能操作考试内容:招聘岗位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内容相应的专业技能操作知识。技能操作考试采取纸质化答题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临床实践专业技能操作水平,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3)综合成绩合成: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成绩×5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以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成绩高低排名,如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成绩仍相同,以学历和职称高低排名。
5、本次考试设合格分数线,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知识考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体检对象,在现场资格审查处、新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ning.gov.cn)、本科医学院校大学就业信息平台公布拟体检对象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学历高低、必修科目平均成绩高低排列名次)。体检合格后并当场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2023年8月31日前拟聘对象凭本人大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与招聘岗位对应的资格证原件及《三方就业协议书》进入考察环节,如不能如期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将取消其考察资格和聘用资格。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后当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察资格。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察标准实施。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整个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指导,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新宁县卫健局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
站(http://www.xinning.gov.cn)上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3年内不得调动。工作3年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五、纪律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新宁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二)要求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应聘者提供的各项证件、证书、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禁考等处罚。
(四)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若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情形,均不予递补。
2、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1、中共新宁县纪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739-4823392。
2、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9-2563591。
3、考试咨询电话:新宁县卫健局政工股:0739-4836425。
附表:点击查看
附件1:新宁县卫健系统面向本科医学院校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2:新宁县卫健系统面向本科医学院校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25日
原文标题:新宁县卫健系统面向本科医学院校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nning.gov.cn/xinning/tzgg/202302/bb5433bc40f9442abdec6733836186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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