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产权界定
1.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情形(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1)与外方合资、合作的;
2)实行股份制改造和与其他企业联营的;
3)发生兼并、拍卖等产权变动的;
4)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创办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的;
5)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认为需要界定的其他情形。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界定
1)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2)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
3)管理原则:①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结合;②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结合;③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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