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盗安全制度 第一条 总则 1.制定目的 (1)为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将本公司安全防范体制化、明确化。 2.适用范围 凡公司办公室内勤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3.权责单位 (1)行政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行政最高负责人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第二条 火灾的防范 1.各部门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面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公司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知识,使其了解消防设备及消防安全标志的功能和使用方法,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 3.消防设备应按规定设置于明显易取的地点,并定期维护保养。 4.严禁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堆放物品,确保其畅通。 5.公司禁止使用明火、用电必须按规定操作。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使用、储备严加管理。 (1)严禁任何人在公司吸烟(茶室会客的除外)。 (2)各部门人员下班离开时,应将有用电的办公设备的电源关闭,以防止意外。 (3)各部门定期检查各自部门用电的办公设备的电源线路是否有损坏之情形,以防止电线走火。 (4)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公司。 6.监控室、机房等要害位置要加强安全防范,添置防火设备。 7.建立、建全消防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实施消防应急预案 。 (1)发现火灾,应立即关闭电源,并及时报警。 (2)组织人员扑灭火灾。 (3)及时指挥人员从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疏散,禁止使用电梯。 (4)灭火后要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及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8.行政部将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行政督查,根据督查情况进行评分、奖惩。 第三条 盗窃防范 1.各部门现金、手包、手机不得放置桌面,贵重物品及重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入柜子内。 2.前台人员应做好出入公司的人员及物品进行登记工作,对于身份不明者严禁入内,无出门条的物品严禁外出。 3.夜间值班人员必须不定时的巡岗,每晚不得少于2次,检查所有的门窗是否关好、锁好、扣紧,需做好登记;如有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行政部经理并做好应急措施。 4.最后离开本部门的人员,应关好本部门的门、柜子等并上锁。 5.窃案发生后,应保持现场原状,立即报案。 6.值班巡逻期间要保持高度警惕性,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认真做好请求报告工作; 7.做好夜间巡逻时间登记,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并进行登记,遇到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直属上级,对于可自行处理的异常现象,应在第二天立即反馈行政部。 第四条 相关责任 1.员工在检查中被发现有违反上述第一条至第三条规定的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违纪/记过),其部门经理(主管)给予相应管理不当处分(违纪/记过)。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处理,如有触及法律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开除)。 2.巡逻过程中,若发现问题而无视问题、不解决,调查发现后,按照事态情况,给予处罚; 3.行政部将对夜间巡逻记录进行随时抽查,发现未做好巡逻记录,给予相应处罚; 4.对于在巡逻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突发事件应急妥善处理,避免公司财产受到损失的突出表现者,给予50~200元奖励。 第五条 附则 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00aa6121cd9ad51f01dc281e53a580216fc50e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