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成立新农合基金审计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 • 【公布日期】2012.02.07 • 【字 号】冀卫规财[2012]10号 • 【施行日期】2012.02.07 •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成立新农合基金审计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通知 (冀卫规财〔2012〕10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根据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厅安排部署,今年将对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为加强组织领导,配合做好我省新农合基金审计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省卫生厅新农合基金审计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杨新建 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李建国 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高宏伟 厅党组成员、省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 朱会宾 厅副巡视员 江建明 厅副巡视员 成 员:范素文 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尹亚平 厅农基处处长 刘春明 厅监察室主任 姜建明 厅医政处处长 杨荣山 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按照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安排部署,组织指导、协调全省新农合基金审计工作,负责全省新农合基金审计过程中重大事项和建议的研究及协调。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主 任:范素文 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尹亚平 厅农基处处长 副主任:刘春明 厅监察室主任 姜建明 厅医政处处长 杨荣山 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高宪甫 厅规划财务处副处长 田学卒 厅农基处副处长 陈利群 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副主任 刘雄杰 厅监察室主任科员 韩 峰 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科长 李宜靖 厅规划财务处副主任科员 武良英 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干部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新农合基金审计准备、审计实施、政策解释等工作,提请并筹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负责与审计、财政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063f10f5bfafab069dc5022aaea998fcc22408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