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领导的结尾怎么写 一、请示领导结尾的常规写法有: “当否,请批复”;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复”; “特此请示,请批复”;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转报??审批”等。 二、请示结语不规范现象,归纳起来,无结语 不是所有公文都需要写结语。如“命令”、“决定”、“决议”、“会议纪要”等,不需要写结语,言尽即止。但“请示”必须写结语,这是由请示的文种功能决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凡是在工作中遇到不知如何解决、无权解决、无力解决及按规定应报经上级决断的问题,都要请示。下级机关只有在得到上级机关批复后,方可按照上级机关的意见安排下一步工作,不能擅自做主和先斩后奏,所以请示带有强烈的“期请性”。行文中,必须在结尾处明确提出请上级机关“批示、批准”的要求。请示如果不写结语,就意味着不需要上级机关“批示、批准”,“事前请示”就变成了形式主义,“请示”也成了一张白纸,失去了其本身所具备的功能。 与“报告”结语混淆即将请示的结语写成了“以上报告当否,请批复”。最终导致的结果是:该批复的请示没有得到及时批复,延误了时机,给工作带来不应有麻烦。报告是陈述性上行文,目的是让上 级机关了解情况,不要求上级机关答复,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报告可以表态也可以不表态,所以报告的结语一般用“特此报告”。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1225728ab114431b90d6c85ec3a87c240288a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