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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干部要“学问”修身

“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辩之”“不闻先王之遗言,不知学问之大也”

领导干部“学”什么,“问”什么?其自修应包括十个模块:政治信仰,毫不动摇;理想信念,坚定不移;群众关系,鱼水交融;实践能力,担当大事;理论功底,源头活水;调查研究,把准脉搏;拒腐防变,敢于亮剑;反思修正,勤于解剖;创新勇气,活力无限。

习近平总书记说:“读书和学习要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发扬挤劲、钻劲、韧劲,先易后难、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水滴石穿”先辈有言:“古人学问无遗力,少壮工夫老始成。厚积、博学、睿智、聪慧、持久的“学问”之路,历来没有什么平坦的捷径可走,惟一可行的办法就是瞄准胜利的彼岸和成功的巅峰,躬行实践、不遗余力、矢志不移、奋勇攀登,才有希望达到学识、人生、事业的顶点。

2、依法治国有关解读

习总书记非常清晰地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尊严也在于实施”。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在行使国家权力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据宪法,既积极行使宪法赋予的国家权力,又在宪法授权的限度内行使国家权力而不滥用国家权力。








如何发挥国家权力的积极作用、避免其消极作用,就成为考验人类政治智慧的巨大难题。经过改革开放,我国社会呈现出利益多元化的趋势。而不同利益之间又必然地存在矛盾和冲突,这就使得我国社会的今天表现出矛盾、纠纷、冲突的高发和突发。要妥善解决这些矛盾、纠纷和冲突,就必须找到妥善调整不同利益之间关系的机制。以往那种以牺牲的思维、命令的方式解决不同利益之间的矛盾、冲突的做法,在今天的社会背景下已经无法奏效。所有的利益冲突、纠纷的解决都必须回归到宪法法律上来,以宪法法律作为解决矛盾、纠纷、冲突的唯一依据。

法律的权威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司法。换言之,必须有赖于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尤其是后者的独立性。

此外,法治思维还包括平等思维、正当程序思维等。改革开放使我们国家和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和发展,取得了伟大的进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然要求,是时代的必然要求。

3从“塌方式腐败”说起

最近,山西的政治生态一度出了问题,数名省级干部先后被查出贪腐,惊现“塌方式腐败”






毛泽东曾经说过,“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今天,我们党在全新的条件下,领导全国人民以空前的规模从事经济建设,深化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为主导的经济体制改革,如果“在糖衣炮弹面前要打败仗”,腐败变质者早已不是上世纪50年代那种规模和程度了。

当权力调控市场,当权力与资本相遇,不受制约的权力,难免导致普遍性、塌方式腐败。资本不断扩张的冲动和权力不断膨胀的欲望结合,会使道德的界限丧失,使法律的界限模糊,甚至成为马克思主义所严厉批判的垄断资本主义,彻底走向党和人民的反面。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权力关在法治的笼子里,才能最大限度减少体制缺陷和制度漏洞,最大限度地防范市场利益的诱惑。必须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伤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态度不松,凡腐必反,除恶务尽。






4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从当县委书记时经常和大伙儿一起蹲在树下吃饭,到任地委书记时忙于调研累得直不起腰,习近平同志这种亲民务实的从政“常态”,在十八大以来的政治生活中得到了延续和彰扬,参观展览沿途不封路、深入农村踏雪访贫、慰问灾区住临时板房…… 当年,在兰考,焦裕禄冒雪给老乡送粮,老乡问“你是谁”,他回答:“我是您的儿子。”前些年,在江苏仪征,廉政干部陈小星的女儿参加公务员招考,因身高比最低要求矮2厘米,请求父亲打招呼,陈小星一口回绝:“权力垫不2厘米高度!

在经历了教育实践活动的洗礼之后,“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等共识,正在8600万党员心中标注出清廉、务实、为民的精神坐标。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对手中握有权力的各级领导干部来说,不当官老爷、不失公仆本色,是一个永恒的课题。时时对照群众这面镜子,处处比照法制这把尺子,我们就能不忘鲜红党旗下的宣誓、无愧父老乡亲的期望,凭着共产党人的赤诚与肝胆,“绿我涓滴,会它千顷澄碧”








5当法治成为信仰

细细想来,人们在生活中的许多细小举动,其实都有着法治的影子。比如购物,在结算后面对长长的明细单,总想再多瞅两眼,以核实承诺的优惠是否兑现,抑或有没有算错。法治意识往往就蕴在这“多瞅两眼”中。“多瞅两眼”,目的是完成合法权益的确认。而每一次的确认无误,不仅会提升满意度,更在不知不觉中,为日后的小额、便捷、大量的交易奠定互信。

高效发达的文明社会里,法治进程就是在给社会提供各种更为合理的“明细”,为社会交往“强效率”。从劳动教养制度废除,降低公司注册门槛,到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研究不动产登记,法规细则的完善无不旨在让复杂的社会生活趋向简化、常规、可预测。

四中全会强调“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正所谓“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如影随形”当人们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生活就会变得更省心省力。那位卖“良心油条”“油条哥”从不担心自己会没生意,他更觉得自己卖的不是油条而是生活。在这里,规则与人心,人心与生活之间实现了一线勾连。让法治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法治的“行为红利”也就逐步凝结为民众的行为动力,法治中国的愿景必能加速实现。






6以“利”引导秸秆适得其所

108日起,多地发布霾预警,北京更是预警信号跳级直接发布下半年首个重污染黄色预警。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介绍,“秸秆焚烧”是本次重污染形成的重要因素。

禁烧秸秆要深入人心,最关键的问题是:不烧秸秆,谁来解决秸秆的去向问题?很多农村没有沼气的传统,也找不到回收的企业,更不可能掏钱加工后还田……那么,禁烧容易,后续何解?

1010日下午,发改委等三部委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2014-2015年)提出到201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88%以上,新增秸秆能源化利用能力1000万吨。要实现这个目标,或者说,要实现从上至下历年的禁烧目标,说到底,还是两个层面:一是财政要出钱,二是市场要出力。 就前者来说,不说深加工,就算把秸秆从田间地头集中到堆场,也得人力物力成本。如果所谓奖励的毛毛雨完全抵不上禁烧的成本,只是吓唬农民说“禁烧有罪”,恐怕挡不住理性经济人的逐利驱动。从后者而言,秸秆要利用起来,不仅是能源,也是市场资源。譬如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农民把收获的水稻、玉米皮等秸秆晾晒消毒后编制成精美的草编工艺品,有10多个专业村上万名农民从事农作物秸秆编制






业,年编织出口秸秆工艺品100多万件(套),消化农作物秸秆4000多万公斤;而在江苏省射阳县合德镇,北京、莫斯科、拉斯维加斯、里约热内卢等国内外会展纷纷邀请他们带着草编织品去参展。这些过去无人问津的秸秆如今却“栽”到欧美人的墙壁上,用来编织窗帘、墙纸、装饰材料等。

禁烧秸秆,既要让农民获益,也得让市场得利。于此而言,行政要出力,市场要给力。两者结合,倒不妨参考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一般,把专项预算落到实处,地方部门向市场购买消化秸秆的互赢智慧。禁令之外,多些配套作为,也许秸秆就不至于继续成为“心肺大患”



7整改的拳头不能打在棉花上

教育实践活动收尾不等于整改工作收场。当前,一些老问题尚未解决,一些新问题又不断出现,特别是中央严肃查处山西发生的严重腐败问题,更暴露出许多深层次问题。整改的拳头不能打在棉花上,必须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整改落实要像钉钉子,确保钉结实,越往后越是难啃的“硬骨头”,必须树立持续、长期整改思想,特别是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个一个扭住不放,一项一项加以解决。整改情况要向社会公开、在阳光下晒晒,接受群众监督,交由群众评判,不能没有回音。






整改落实要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整改成效取决于治党成效,作风从严根本在治党从严。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对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了如指掌,也要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及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清清楚楚。 整改落实要敢于担当,不回避矛盾。整改问题、落实责任,特别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必然会遇到矛盾和问题,甚至是阻力和挑战,必须敢于担当、敢于亮剑。就是要到腐败问题最严重的地方,到最贫困的农村和脏乱差的城中村明察暗访,面对面听取群众呼声。越是腐败问题严重的地方,群众越是盼望严惩腐败;越是矛盾和问题集中的地方,群众越是盼望见到干部解决问题。干部敢于直面矛盾、正视困难、解决问题,才能赢得群众的真心拥护。

整改落实要铲土壤、去条件,不能像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反“四风”、反腐败,必须铲除其赖以滋生的土壤,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整改落实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真正做到“权力出笼子、就让人进笼子”。抓作风和反腐败重在管干部、管权力。我们从严治党坚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强化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意识,严格执行党规党纪,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党员干部经常地接受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






8选“好干部”要“以法服众”

“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明确提出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为好干部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也为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做好干部选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干部队伍既是党的事业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又是党风政风与社会风气的示范者、引领者、维护者,一举一动都是形象,一言一行都是导向,都是影响社会的风向标。

提高干部队伍的依法办事能力,首要提高干部队伍的法治思维。要加强法治精神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将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促使干部队伍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自觉遵守法律、自觉依法办事。要加强警示教育,对宪法和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真正敬法畏纪、遵纪守法。






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教育也要靠惩戒。当前,不但要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有法不依等突出问题进行严厉打击,还要对干部队伍守法情况进行严格监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选“好干部”坚持“以法服众”,坚持选用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好干部,需要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下硬功、动真格,以法服众,要坚持“依法”选人,要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干部考察的“重头戏”



9、四中全会扫除灯下黑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在于确保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关键在于打造一个坚强有力、廉洁高效的执政党。

风气如何,不仅关系到工作的成败,甚至决定着组织的存亡。风气浊则行路难,不好的风气会蒙蔽人的双眼,迷失自我。有些领导干部喜欢“摸黑走夜路”,偏偏要在“灯下黑”中铤而走险。他们或钻党纪国法的空子,打擦边球;或睁一眼闭一眼,得过且过;或以位高权重自居,知法犯法。他们固执地认为,“越是危险的地方反而越安全”






扫除“灯下黑”,必须要求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执法者,都要始终严于律己,遵纪守法,维护法纪的公平正义。四中全会强调,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

扫除“灯下黑”绝不能放过任何一个角落,漏掉任何一个环节。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灯下”不再“黑”让躲在“黑处”之人现身。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的一个重要经验,新形势下,我们更要发挥这个宝贵经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凝聚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磅礴力量。



10严禁天价干部培训班

中央已下令严禁领导干部参加各种名目的社会化培训项目,但是目前在社会上一些高价培训班里,仍然不难看到一些事业单位、国企领导干部的身影。有的培训班费用之高令人咋舌,一年仅上课30天,不含考察差旅的费用,一年基本学费竟高达19.8万元。






事实上。一些面向领导干部开设的培训班教学内容竟是些艺术品投资鉴赏之类课程,这些严重违反“学用一致”原则的培训与领导干部们履职并无关系,许多培训班名为学习提高、实为交友联谊,不过是借冠冕堂皇的“培训”之名,结成你来我往、你投我送,政商利益错综的小圈子,大家有校友之谊,同窗之情,日后自然办事方便,关系热络,互相照应,你好我好。这一点从许多领导干部培训班毕业后热衷于组织、参加校友会、同学会,甚至在中央“禁读令”下发后仍坚持“退学不退会”即可看出。

一些单位之所以参加高价培训,实质也是迫于上级部门压力的无奈。长期以来,一些行政部门或协会组织因与培训机构存在利益勾连,会给下级单位或会员单位发文“推荐”甚至要求其参与各种名目的培训,而下级或会员单位碍于情面或压力也就不得不组织人员报名参加。针对此种情况,需要纪律监察部门结合作风建设,严加整饬,既防止一些部门借权寻租与市场培训机构结成利益共同体,促其自检、自重;也让一些基层部门减负,从那些不必要、不得已、不相干的培训中解脱出来。

标准也有待细化。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组部、教育7月底下发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不过,在落实执行中,针对一些领导干部的困惑,也凸显出“禁令”仍存在一些有待






完善之处。比如明确规定学费超过多少属于超标、个人自费参加培训应执行什么要求、哪类内容培训属于政策允许等。

高价培训班滥觞背后,实是制度之失。必须通过堵住诸如单位预算资金报销不规范、上级部门权力滥用等制度缺失的暗洞,方可把领导干部们挥霍公帑“求学上进”的心关进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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